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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最酷,最能吸引女孩子目光的事情。於是,就會漸漸沉溺於其中,無法自拔,直至俞陷俞深,等到後悔,已經無法回頭了。

吳振南當年也是如此,整天遊手好閒,打架鬥毆是家常便飯,也因為如此,他才惹上了縣城裡不該惹的人,於是落跑江湖,一路到了天海,在那裡落地生根,直至他重生。

‘棍棒底下出孝子,拉回家讓他種兩年田,他就會明白,什麼叫苦,什麼叫來之不易!’這是振南教老人教訓兒子的方法。雖然不一定有效,但總比讓他在外遊手好閒,打架鬥毆來得強。因為一不小心,他就有可能走上自己當初的老路。

兩人聊了兩三小時,終於見到了一個青年的公安同志抹著額上的汗水,手裡拎著個黑色的布包跑了進來,“老人家,看看這個包是不是你的?”

吳振南看到老人見到黑布包時瞳孔頓時放大的情景,知道那包就是她的,於是起身向兩位告辭。

“小夥子,嬸兒謝謝你的好心。”老婦人向吳振南躬了躬身,直到吳振南的背影消失,老人嘟囔道:“真是個熱心的好小夥!”

“老人家,先看看,裡面少了什麼沒有?”公安同志提醒道。

老人這才翻看起布包來,裡面除了那些土特產跟用塑膠袋包起來的三十塊錢不見了,其他的東西都還在。

但對於那些丟失的東西,公安幹警一下子也沒辦法,因為這個包是一個好心的路人在路邊撿到的,他們也沒有查到是哪拔騙子做的案子。也還好老人的那張記著地址跟電話號碼的紙張還在。

走在依然熟悉,又帶著陌生的街道,吳振南感慨良多,一種恍如隔世的感覺,讓他忍不住仰天嘯叫起來。路人都像是看瘋子一樣的看著他,他也不在意,‘別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現在的振南就有這種感覺。

心情有些激動的他,準備找家酒吧去喝兩懷。只是摸摸褲兜,只有幾十塊錢,喝幾杯後,回家的路費都沒了。不過這酒蟲一上來,他也管不了那麼多了,直接向記憶中的酒吧方向走去。

他的目標是金凱酒吧!這間酒吧!承載著他當初在縣城裡兩年的大部分記憶。

金凱酒吧!是縣城兩大幫派猛虎幫的地盤,由猛虎幫老大虎哥看著,在縣城裡,金凱酒吧也是數一數二的酒吧!不過,那是96年的事情,現在是94年,不知道那裡是不是跟以前一樣?他當初來縣城的時候,也是跟著虎哥混的,可惜,他將縣長的兒子給砍斷了條腿,結果虎哥也保不了他,只好讓他暗中跑路。

對於虎哥,振南心裡還是有些感激的,畢竟當時他沒有將自己交出去,而是讓自己跑路,他所要承擔的壓力可想而知。一般在這種情況下,沒有魄力的老大都會選擇將自己的小弟交給縣長大人,來討好他老人家,但虎哥卻是偷偷讓他跑路,吳振南心裡的感激自是少不了,因為沒有虎哥的幫助,也就沒有之後的吳振南,當然,也不一定有現在的吳振南。

當他來到金凱酒吧時,這裡還是跟他記憶中的差不多,心裡一興奮,就衝了進去。不過現在只是傍晚六點多,酒吧裡的人不多,除了幾個服務員跟調酒員之外,只有稀疏的幾個顧客。不過在舞臺上,卻有個頂著蛤蟆肚的中年人扯著嗓子在那裡狼嚎。

那時候的酒吧點歌,自己唱跟別人唱都可以,但一首要一塊錢。

唱了兩杯後,吳振南打了個酒嗝,搖晃了下腦袋,向舞臺上走去。拿起話筒,拍了兩下,發出卟卟的聲音,振南扯著嗓子,對下面稀疏的幾人道:“下面,我為大家獻上一首《我是一隻小小鳥》,music!”吳振南很時尚的打了個響指,迸出了個英語單詞。

“有時候我覺得自己像一隻小小鳥,想要飛卻怎麼樣也飛不高。也許有一天我棲上了枝頭,卻成為獵人的目標。我飛上了青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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