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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歡迎的,但考慮到我是他的親戚的緣故,他還是勉強在公司的漫畫期刊上給騰出個最不重要的小位置。那是1962年,當時美國漫畫業就像一個剛剛換下尿布,蹣跚前進的大嬰兒,他只鐘意一樣玩具,那就是完美得令人生疑的超人!”

“就像你們猜額那樣,這個昆蟲超級漫畫英雄就是蜘蛛俠。即使沒有像超人那麼早就被拍成電影,但蜘蛛俠也在漫畫史上佔有炫目的位置,許多年以後,當驚奇漫畫在紐約證交所上市,公司簡介的封面用的就是我手持一隻蜘蛛俠玩偶站證交所門口的照片。”

斯坦-李開始回憶過往的點點滴滴,但林明陽和埃克斯卻明顯的感覺到他已經偏離了主題,可斯坦-李自己並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

“《蜘蛛俠》的票房超過了當年《蝙蝠俠》的票房記錄,而蝙蝠俠的創造者鮑勃卻已經去世,看不到這一天了。 他是我曾經的同事,也是用餐的夥伴,還是友好的競爭者,我感到非常難過。我們倆從前是很好的朋友,經常互相打趣…我認為如果他還健在,一定非常樂意看到蜘蛛俠的成功!”

林明陽瞅準了一個機會,出言打斷了斯坦-李,“我聽說您因為《蜘蛛俠》拍成電影的事情,還和驚奇漫畫公司打了一場官司?”

“電影《蜘蛛俠》如此成功,但我卻沒有從中獲得一分錢,驚奇漫畫和我簽有協議,我所參與創造的每一個角色如果被拍成電影或者電視劇,都將獲得公司從中所獲利潤的10%…那場官司早在05年就已經結束,官司歸官司,朋友還是朋友,我和他們的關係依舊不錯。這次我就是代表驚奇漫畫公司,來和你們談判的。”

斯坦-李一不小心提前說漏了嘴,這讓坐在他對面的林明陽和埃克斯表情都變得玩味了起來。

這時候斯坦-李開始變得謹慎了起來,他小心翼翼的解釋說:“驚奇漫畫公司準備投資拍攝《鋼鐵俠》,我們需要尋找一家在影片製作、發行等方面都堪稱是行家裡手的電影公司作為《鋼鐵俠》的品牌代言人,如今的米高梅正好符合驚奇公司的要求。”

站在米高梅公司總裁的位置上,埃克斯很不客氣的說道:“在談話的一開始,我就注意到您不斷的提起索尼電影公司,在我看來,米高梅並不是驚奇漫畫的首選。”

埃克斯的話還沒有說完,就被林明陽制止了,但他言下之意很明顯,驚奇公司沒有索尼談攏,所以才選擇米高梅作為合作物件,說來說去,米高梅在他們眼中就只是個替補。

斯坦-李一時間有些語塞,因為驚奇公司一開始確定的合作物件確實是索尼電影公司,但索尼對驚奇的合作提議並不感興趣。最後在斯坦-李的提議下,驚奇漫畫公司才目光對準了米高梅。

“埃克斯,不管驚奇公司怎麼想,但斯坦先生能夠親自來,足以說明他的誠意。”見氣氛有些尷尬,林明陽只好站出來打圓場。

林明陽的表態讓斯坦-李心頭一鬆。埃克斯只是米高梅的總裁,說白了就是一個高階管理者,而林明陽才是米高梅實際的控制者,既然他對這次合作表現出了興趣,那麼這事就有戲。

斯坦-李點點頭,順坡下驢的解釋說:“其實我這次去索尼電影公司,和他們談的是另外一樁生意,我們之前將《懲罰者》的電影版權交給了獅門公司,但是公司的高層擔心這家公司的實力不夠,所以特地邀請經驗豐富的索尼在製作發行上予以保駕護航。”

林明陽好奇的問:“那麼這次驚奇公司準備怎麼和我們進行合作?”

斯坦-李直截了當的回答說:“驚奇公司進行影片投資,米高梅負責製作發行。”

這回輪到埃克斯發問了,“我想知道,在這種合作模式下,影片版權歸哪一邊?”

“電影版權當然歸製作方,但是影片的周邊產品由驚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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