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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多麼讓人嚮往的東西,她每天都強顏歡笑,可是她真的快樂嘛?她很需要錢,可是錢能買來快樂嘛?李明浩心中一緊,手上不自覺的也緊了緊,緊緊的,摟住瞭如花的臂膀。
第一百六十二章 再度相遇
更新時間:2011-8-28 19:48:22 字數:2608
李明浩再也沒到倚紅院去過,但卻遣了王標,去給如花贖了身,又給了一百兩黃金,對這個自己曾有過一夜之緣的人,李明浩也算盡了心事,儘管他自己沒有那段記憶。
接下來的時間,李明浩出去壓鏢的時候多了,倒不是他多麼勤於工作,他只是需要散心,需要不停的活動,藉此沖淡失戀的痛苦。當然,有時間的話,他也會同柳永喝上一杯,而柳永也是非常樂於陪伴,現在的他,已經一改頹態,每日裡給各家青樓妓館寫上幾首詞,換點銀兩度日,與謝玉英日子過得雖苦,但卻非常快樂。當然,依著柳永那放蕩的性格,二人也常去青樓喝點花酒,而且柳永還美其名曰找靈感,對此,李明浩也是一笑置之,你花就花唄,還找那麼多藉口,不過話說回來,柳永所作之詞,確實多與青樓女子有關,大概是他靈感找的好吧。也難怪趙禎不讓他當官,整個浪兒這廝就是一個遇色就亂的大嫖客,除了女人和詩詞,他就不喜歡別的東西了。不過,他對李明浩倒是非常感恩戴德,其一固然是李明浩促成了他與謝玉英的好事,另外一點,就是他去青樓找靈感的錢,全是李明浩出的,而這廝竟然搖頭晃腦的說什麼李明浩這是在為當代文學做貢獻,並且還經常讓他多做點貢獻。搞的李明浩頭都大了,心說你拿我當什麼人了,不就給你出了點嫖資嘛?還把調子唱這麼高?這也就是在宋朝,男人上個青樓很是正常,要是換我那個年代,這可是犯法滴,到時候老子也得給判個教唆罪。
時光如電,歲月如梭,轉眼就是兩年,日子就在平淡中度過,人都說時間是最好的療傷藥,可這一點,對李明浩明顯無效。雖然兩年時間不算短了,可惜梅在他的腦海里,就像生了根一樣,時時存在,揮之不去。每每想起,心中仍然隱隱作痛。
可說來也怪,時間過去了兩年,倒是一直沒聽說沈俊迎娶惜梅過門。不知道是惜梅在堅持自己贖身,還是沈俊根本就是玩弄惜梅的感情,不過,李明浩也沒去打聽,倒不是他不再關心,而是他不敢去關心,知道了又如何?徒增傷感而已,既然已經分手了,又何必再去打擾?
距離著小喜子定下的日子越來越近,李明浩也開始考慮起歸期,惜梅已經移情別戀,他也沒必要再留在這大宋,所以,我們的浩哥開始搜羅起古董珍玩,希望到時候能帶得回去,那樣他這輩子就不愁了。當然,他每天仍堅持寫日記,以前熱戀時,內容自然全是關於惜梅的,現在他寫些什麼,就無人知曉,難道是失戀心得?
可這好日子,並沒就這麼維持下去,突然一天,趙禎給他發來聖旨,說是廣西民族首領儂智高自稱仁惠帝,起兵造反,請李明浩回軍效力。
對此,李明浩頗為不屑一顧,你讓我回軍效力我就回軍效力?你們用完老子,一腳把老子踢開的時候,誰為老子說一句話了?再說了,這聖旨是趙禎下的,這就足以說明,事態並非如何嚴重。若是太后下的,那可就難說了,明顯的,現在太后是沒管這檔子事。於是李明浩也就推說生意繁忙,拒未接旨。
這也就是他李明浩敢抗旨,換做任何一人,恐怕不管心裡多麼不願,也得立馬奔赴京城。可事過一月,第二道聖旨又到,這回措詞比較溫和,不是讓他回軍效力,而是請他回京掛帥,發聖旨的,依然是趙禎,聖旨上說范仲淹正在宋遼邊境駐紮,防範遼軍趁此入侵,朝中無帥可用。可李明浩卻感到有點不對頭了,他是事隔一月有餘再次接到的聖旨,可他卻知道,軍情是一天一報的,若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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