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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入主題。

林閱這人不大習慣對著尚不算太熟的人談及自己的*,但更不喜歡欠別人人情,兩廂權衡之後,還是艱難開口。

好在徐堃倒是極有風度,聽完笑說:“謝謝你告訴我實話,在我們這個年齡,還能有喜歡的人也不容易。別有心理負擔,你相過親,應該知道這事兒常有,買賣不成仁義在是吧?”

林閱笑了笑,點頭。

“所以你要是不介意,咱倆當個普通朋友也成。”

林閱心裡輕鬆了,笑說:“當然。”

末了,徐堃問她:“所以你一直不結婚,就是在等這個人?”

這問題柴薇上回也提過,林閱想了想,認真回答:“沒有,我沒等他。”

只不過是,再也沒有遇到第二個這樣喜歡的。

要說小學五年級就產生了所謂“喜歡”的情愫,林閱覺得誇張了。那時候和陳麓川是鄰居,林閱住他家住樓上。當時整棟樓裡都住著三三零化工廠的職工,鄰里關係都很親近,唯獨何珊與馮蓉水火不容。

林閱後來偷偷找林立明問過,據說何珊和馮蓉產生齟齬的原因是有一年廠裡評三八紅旗手,原是定了何珊,但不知為何最後變成了馮蓉。何珊一打聽,似乎是馮蓉背地裡使了些手段。何珊這人年輕時候工作一把罩,哪裡服氣自己的榮譽被一個人用不光彩的手段佔去了,見面便是一通冷嘲熱諷,馮蓉自然不甘示弱,一來二去,兩人便結下了樑子。

馮蓉長得漂亮又能歌善舞,那時候廠裡一有文娛活動便要馮蓉參加或是主持。何珊常在家裡諷她跟個蜜蜂似的,成天嗡嗡嗡嗡招搖過市,又囑咐林閱說,你可別跟那個陳麓川玩,一個男孩兒生這麼唇紅齒白,長大了肯定跟他媽一樣,是個招蜂引蝶的個性。

林閱小時候還算乖順,對何珊言聽計從,從小就將陳麓川劃作了“階級敵人”,直到那日巷子裡,陳麓川為救她引走了狼狗。

林閱那時嚇得腿軟了,聽狗吠遠去,從樹上下來之後就直奔回家。然而心裡惶惶不定,寫作業時都豎起一隻耳朵留神著底下動靜。

不知過了多久,她便聽見底下門開了,一陣慌亂的腳步聲,夾雜著馮蓉焦急的哭聲。

過了一陣,何珊回家了,做飯時,講笑話似的對林立明說道,馮蓉兒子被狗咬了,據說咬得狠,那小腿都快給咬斷了。

林閱聽得心裡一顫,鉛筆尖在紙上一杵,折了。

自那之後,她便對何珊生出幾分牴觸之情。她不明白為什麼一個人僅僅因為私怨,就能對別人的苦痛無動於衷,甚至加以惡毒的嘲諷。

後來上學放學,總能見到陳麓川,被他父親揹著,小腿上纏著一圈紗布。那紗布白得晃眼,似要一直刺到她心底裡去。

那之後,林閱開始觀察陳麓川。久了發現,他本人和何珊口中所說的頑劣不堪的小混蛋全不是一個樣。

他膽大仗義,能將一幫跟他一般大的淘氣孩子領導得服服帖帖。林閱每次放學時,常能見到他跟一幫朋友呼嘯而過,飛快佔領了家屬區內那破爛的籃球場。

那時已到夏天,能看見他露出的小腿上,碗口大的一個疤。

林閱漸漸覺得,陳麓川跟別人不一樣,他是特別的,因為那個疤,或者因為別的什麼。

高中開學那天,林閱報完名,下樓時忽與三人迎面撞上,中間那人白衣長褲,正側頭與人聊天。

三年不見,他如同竹節一般抽長,整個人挺拔俊秀,臉上尚帶著一點兒少年獨有的青竹般的蓬勃和稚氣。

那個瞬間,林閱聽見自己心裡猛烈地跳了兩下。

☆、第16章

和徐堃攤牌的事兒,自然傳到了何珊耳中。她氣得要命,找了個時間拿上備用鑰匙去林閱家裡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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