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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驢的牙齒,在黑夜中很刺眼,白森森的,閃著邪惡的光澤。
林武從沒有想到,以往只要你一蹲身裝出拿板磚動作,就會被嚇得夾著尾巴狼狽鼠竄的毛驢,竟然比它大哥方圓還要會裝。
離開唐王已經整整兩天兩夜了。
在這兩天兩夜中,無論林武什麼時候看向毛驢,都會發現它始終睜著眼。
那眼神好像很平靜。
可林武偏偏能從中看到嗜血的不安,隨時爆發的瘋狂!
毛驢,真得只是一隻狗麼?
一路上,林武很多時候都在琢磨這個問題。
相比起有勞拉同行的夏小韻、有水暗影陪伴的方圓來說,林武這一路很累:無論毛驢有多麼的不一般,它都沒有駕照……
毫無疑問,長達數千裡的旅途中,一個人開車,怎麼著也不如兩個人相互替換著開車,會累,所以無論林武有多麼壓縮休息時間,他都是方圓、夏小韻三撥人中,最後一個抵達古羌縣的。
其實只要林武願意,完全可以找人開車:東海集團在全國各地城市中,哪怕是在西北,也基本上都有分部的存在。
林武這個林家當前唯一的繼承人,只要一個電話,就會有人來代勞。
但他沒有那樣做。
因為他很清楚:如果讓他那個大款老子、哪怕是特別想跟他搞好關係的沈玉如,得知他要去哪兒後,都只會阻攔他,不管他多大的脾氣。
林武來到古羌縣時,已經是深夜十一點了。
深夜的邊陲縣城內,大街上竟然有好多警車在巡邏。
這種情況下,林武肯定會被注意,被盤查。
林武不是啥通緝犯,當然不會怕被盤查,反而用一萬塊錢的現金,從某個警務人員嘴裡,得知了縣城傍晚時發生了啥事。
任何時候,金錢的魅力,可不是所有人都能阻擋的。
再說了,林武問的那些訊息,也不是啥機密,這一萬塊對於某警務人員來說,簡直比從地上拾起還要簡單--撿東西,還得需要彎腰不是?
夏小韻出事了,被冒充縣局局長的人,騙去了羅布泊內。
方圓,跟那個走路都能讓男人看直眼的美女,天黑後才追了過去。
到現在,已經過去大半夜了,但這兩批人都沒有回來,也沒有訊息:任何的通訊設施,哪怕是專用頻率的無線電,去了羅布泊深處後,也會變成廢物的。
前面,已經是戈壁灘,一望無垠,好像洪荒世紀的野外,死沉沉,卻偏偏有邪惡的東西存在。
咕噔一聲,林武盯著前面呆了半晌後,才艱難的嚥了口口水,低聲問毛驢:“你說,我們非得進去嗎?”
在二哥停下車子,望著前面發呆時,毛驢就知道他在想什麼了.
很明顯,毛驢沒有責怪二哥膽小。
對毛驢來說,二哥能夠單獨駕車,狂奔兩天兩夜,把它送到離大哥最近的地方來,它就已經很滿足了。
實在沒必要,拖著二哥一起去面對死亡。
二哥只是大哥從街上撿回來的兄弟罷了,短短相處幾個月後,依著人類感情的增進速度,他們實在沒有同生共死的必要。
毛驢就不一樣了。
大哥在,它在。
“毛驢,你要去做什麼!?”
看到毛驢一聲不吭的跳下車後,林武愣了下,接著也跳了下來。
毛驢沒有回答。
有些話,實在沒必要說出來。
矯情。
回頭看了二哥一眼,毛驢就先前衝去,用最快的速度,很快就消失在了汽車燈光線中。
毛驢扭頭回望那一眼時,林武又看到了讓他心悸的血紅。
那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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