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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親手殺人時,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方圓記得很清楚。
那是在塔希科雪原上,當他把刺刀刺進某漢奸的心臟後,就跪倒在地上,吐了個一塌糊塗。
更多的,卻是對逼他殺人的花小妖的憎恨,以及違背恩人教誨的愧疚。
今晚沒有誰逼方圓來殺人,是他‘自願’的,也只能是由他來殺人。
守護望南山的某王牌特種部隊,雖然因兩天前華夏那邊的大動作,而調離了這邊,但望南山這邊的最高長官也不是傻子,倉皇過後,就急急徵調了一個加強連,再次把防線擴充套件到二十公里之外。
北朝的這個正確動作,不但延緩了方圓接近望南山的腳步,更是導致他們有多人被暗殺的主要原因。
無論那些暗哨的潛伏水平有多高,可在方圓眼裡,跟小孩玩捉迷藏沒啥區別。
在一個半小時內,就被他連殺十九人,就是最有力的證明。
同時,還證明了現在的方圓,內心越來越狂躁,繼而升起了極端的殺戮渴望。
沒辦法,相信連龍頭也沒想到,在華夏突然演習、成功調離守護望南山的王牌部隊後,北朝就封鎖了邊境出入,並急調重兵在邊境佈防,讓方圓等人不得不延遲了兩天,直到今晚才得以放行。
救人如救火--兩天的時間,已經足夠本來該活著的人,活活被大火燒死了。
想到風騷迷人的水水姐,這時候差不多會變成一堆骷髏,方圓就心煩的要命。
要不是燕四道長時刻跟隨他左右,哪怕是晚上休息時,都用一根小繩子把倆人腳腕連在一塊,方圓肯定早就泅水偷越入境了。
人在煩躁時,心情往往就不會好。
心情不好時,再看以往那些看不順眼的人,就更加看不順眼--再殺他們時,除了前幾個人讓方圓感到很大的不適之外,再殺後來那些人時,就像是在殺雞了。
當一個人習慣了做某件事時,哪怕是吃屎--也會越來越自然,覺得本來就該這樣做。
就像方圓現在殺人後的感覺那樣。
等懷裡的北朝人再也不動彈一下後,方圓才收起了細鋼絲,回頭看向不遠處的那倆道姑。
他身上有刀子,也有槍,不過連殺十九人時,卻選擇了用細鋼絲,那是因為他很清楚:細鋼絲勒死敵人時,只要捂住敵人嘴巴,就不會有鮮血溢位來。
血腥氣,可以隨風傳出很遠,而且最能吸引蒼蠅等東西--方圓覺得,依著北朝特工能躋身世界前七的優異素質素質,絕對能從中察覺出有外敵入侵,繼而開始展開大規模的搜捕行動。
所以,動槍,動刀,都不如用細鋼絲來的安全。
當然了,對殺人者的要求也很高,最起碼得成功貼近目標,被誅殺者還不能有所察覺。
幸好,方圓本身比那些堪稱精銳的北朝特工,要厲害很多,連殺這麼多人後,終於來到了望南山那個秘密入口處。
看到方圓扭頭看過來後,燕四道長、嚮導就知道她們的使命已經完成了。
嚮導的任務,是引領方圓找到地下古城的秘密入口處。
而燕四道長--提到燕四道長,方圓就頭疼:她不跟了緣道長去金烏觀論道,非得跟隨他一起來,說要給予他一定的保護。
就那樣一個細皮嫩肉俏生生的熟道姑,跟著方先生,除了能讓他在無意中看到她搖擺的小蠻腰想入非非外,還能起到啥子的保護作用?
但燕四道長非得跟來,而了緣道長也沒多說,對她懷有極大尊敬的方圓,當然不會敢說半個不字了,只能一路上加倍小心的提防警惕。
更是在暗中發誓,要不擇手段,不計一切代價的,保護這個可能睡迷糊了才說要保護自己的俊道姑。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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