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絕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1節,快穿之拯救人生贏家,決絕,官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周俊林之前的養母姓林,名叫林秀紅,孃家就在周俊林養父家隔壁村子。
這樣的山區地方,男多女少,娶個媳婦要花很多錢,當初周俊林的養父就是出了對他來說堪稱鉅額的彩禮,才把林秀紅娶回家的。
結果林秀紅不能生。
要是離婚,周俊林的養父絕對沒錢再娶一個妻子……夫妻兩人就想收養個男孩給他們養老。
然而對本地人來說,男娃都是他們的命根,林秀紅想要收養個女孩子多得是願意把自家閨女給她的,但她想要男孩就沒人願意給了。
在本地找不到合適的,林秀紅就只能借錢買了周俊林回來。
她指著周俊林給她養老,對周俊林還可以,然而沒照顧周俊林幾年,她就死了。
她死了之後,肇事者賠償了十萬塊。
這對鄉下人家來說,已經是很大一筆錢了,林秀紅娘家人那時也不是沒對這錢動過心思。但按照本地習俗,收了彩禮把女兒嫁出去,女兒就是別人家的人了,那錢跟他們沒關係。
他們最後,也就只能眼饞地看著周俊林的養父拿著賠償金蓋房子娶新媳婦兒,把日子過得紅紅火火的。
周俊林進門之後,先說明了自己的身份,接著又說自己養父日子過得多好,說自己打工的錢,全都被養父一家搜刮走了。
這一切,聽得林家人嫉妒不已。
“你這娃子才多大,打工能有多少錢?”周俊林的外公不太相信周俊林的話——聽說外頭,可是不能用童工的。
“就因為我小,老闆看我可憐給我的錢挺多的,一個月有八百!”周俊林的臉上露出許些得意。
“這麼多?”周俊林的外公有些吃驚:“你做的什麼活兒?”
“我在一家店幫著賣東西,要是店裡沒活兒,就給老闆家裡洗衣服做飯。”周俊林老實地回答。
原來是這樣……又要幫著賣東西,又要伺候一家子人,一個月給八百也正常。
說起來,他們家裡人,是不是也能出去打工?
這年頭,出門打工的人雖然已經有了,但並不多,而這會兒,這家人倒是被周俊林挑起了心思,更對周俊林養父手上的錢眼紅起來。
周俊林當然是看出了這一點的,緊接著,他就開始訴苦。
說自己小學畢業,就開始幫養父母帶孩子沒的讀書,後媽還不給他飯吃,不給他買衣服,好不容易賺了點錢,還要全部交上去……
這也就算了,他還會被打!
周俊林給自己的外公一家看了自己身上被打之後留下的疤痕,低著頭可憐巴巴的:“外公,要不是現在我能賺錢了,肯定還會天天被打。”
“周家的小畜生太過分了!”周俊林外公怒道,他的幾個舅舅也紛紛應和,心裡已經嫉妒死周父了。
“我媽一直跟我說外公你對她多好多好,還讓我孝敬外公,但我身上一直沒錢,想給外公買包煙都買不起。”周俊林滿臉羞愧。
林家人這下更氣憤了。
周俊林看著差不多了,終於說了正題:“外公,我真的受不了了,你們能不能幫我個忙?”
“什麼忙?”周俊林外公警覺地看向周俊林,就怕他跟自己借錢。
周俊林一臉的希冀孺慕:“外公,我想自己立戶,跟他們分開,這樣我就不用被他們管著了……以後我一定好好孝敬你們。”
“你自己怎麼不去說?”林家人不解。
“我怕他們打我,而且我還沒成年……”周俊林道。
林家人這才知道周俊林還沒成年:“那我們也沒辦法啊!不都是結婚了,才會分開立戶?”早些年,鄉下都是不愛分家的,一大家子住一起。不過現在他們這裡有規定,一個戶口本只能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