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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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種馬發現星皇已經出夠了一張專輯的量之後,自己這邊也準備得差不多了,才迅速地聯絡了另一家比較強大的公司,簽訂了合同。
而那家娛樂公司也是很眼熱星皇最近的聲勢,雖然沒想著能分庭抗禮吧,可也想借此機會,搶佔一部分市場。
這時候,他們當然不知道種馬男就是之前盜竊門裡的主角。
所以,他們真是倒大黴了!
在剛剛打出宣傳語,並且放出幾首歌的試聽吸引樂迷的時候,尼瑪立刻就收到了星皇那邊給的律師函哪!
臥槽的!星皇那邊沒完了是吧!
xx娛樂公司表示不服啊!
亓官銳一聲冷笑。
星皇公關部大手一揮,甩出了那些歌曲的錄製證明,每一首都比種馬男的更早錄製完成!更早形成單曲!無數歌星,出來證明!
——至於種馬男錄製的第一首,也就是唯一比星皇更快開始錄製的那一首,早就在很久之前就被星皇放出來了,也早就被種馬男作為重複曲目,排除在新專輯之外了。
所以說……
跳進黃河洗不清了呀!
星皇公關部:居然剽竊!你們造我們有多努力嗎!
☆、娛樂圈之王(8)
種馬男再一次被推到了風口浪尖之上。
他跟那個倒黴娛樂公司簽約了,現在出了官司,人家當然要把他推出去。因為這件事本來就是因他而起,他不解決誰解決?
以至於種馬男自以為心思很縝密了,辛辛苦苦好多天,結果又鬧出了這麼個剽竊門事件來,就連進進出出的路,都被無數記者給堵住了,讓他根本就不
可能逃脫。每當想要出去的時候,他都被無數話筒抵著臉,而且他百口莫辯,不管說什麼都沒人信——何況他也沒法找藉口啊。
更可怕的是,那個娛樂公司為了給自己撇清關係,在不斷查探以及那個被亓官銳僱傭的私家偵探暗搓搓地提供線索之際,發現種馬男跟他們簽約的身份
,居然是假證!是假的!
而什麼樣的人居然會搞出這種造假的事情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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