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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時,聽見脾臟有破裂跡象,似乎被人毆打過。
我檢查了一下死者的面板,發現上面有一些淤青和擊打傷,肋骨還有斷裂。我把手墊在死者腦後摸索,摸到顱骨有一些凹陷,於是把屍體翻過來,發現後腦有凝血,似乎是被鈍物打擊過。
打擊的地方並沒有留下明顯的裂傷,似乎兇器是一個比較圓潤的東西,或者是外面包了什麼柔軟的材質。
我剪開死者的衣服,看見下面的時候我說道:“死前發生過性行為!”
我盯著光溜溜的屍體看了一會兒:“腹部好像被踹過一腳,但是被水浸泡過一段時間,痕跡已經不明顯了,反正我試試看吧。”
我撐開驗屍傘,叫黃小桃把窗戶開啟,在驗屍傘下方,腹部位置果然出現了一個模糊的腳印,兇手應該是一個身高一米七五以上的成年男子。
黃小桃問道:“眼下最大的難題是,他怎麼會在屋裡被溺死?”
我淡淡一笑:“這根本不是難題!”
我轉過驗屍傘,地上出現一些相似的腳印,那串腳印比較重,似乎是扛著重物走進來的。我走到門外,循著腳印一路走,最後它消失在路面上,那裡有一個不太清晰地輪胎印。
我解釋道:“死者被人襲擊,掉進水裡淹死,然後又被搬運過來!”
黃小桃沉吟道:“這人看著挺沉的,兇手為什麼要大費周章地把他從水裡撈上來,再搬到出租屋?”
我說道:“這才是疑點所在,也許那個地方離兇手住的地方很近,或者犯罪現場有一些清理不掉的痕跡。”
黃小桃詢問:“能確定第一現場嗎?”
我答道:“兇手是開車來的,這個半徑不小,找起來太費功夫,我們還是接著從屍體上找線索。”
我們折返回去,我在出租屋裡檢查了一下,在抽屜裡找到了一沓現金、一把刀子,另一個抽屜裡找到一些色-情小卡片,就是賓館裡經常見到的。
除此之外,屋子裡比較凌亂,這男人似乎挺愛喝酒的,到底都放著空酒瓶,我感覺這人不像做什麼正經生意的。
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死者的手機呢?”
黃小桃說道:“沒找到!”
我想起昨晚他穿的衣服,如果案件發生在四小時之前,他應該沒時間換衣服,是兇手把他的外套給脫了,這說明外套上留下了什麼線索。
我又看了下屍體,發現他的後腿跟有一道平行的擦傷,是生前留下的。我在腦海中試圖還原兇手和死者站立的位置,顯然兇手是一腳把死者踹下水的。
腦袋上的打擊傷很可能是死者浮出水面呼救時,被兇手伸手補的一下,直接造成了死者全身痙攣,於是就沉進水底淹死了……
這樣的話,落水點和水面的距離不會太大,最多隻有一臂長,而且水很深,足以淹死一個成年人,水深至少能夠讓他全身浸入。
我思索了很長很長時間,最終睜開眼睛道:“第一現場應該是一座人工蓄水池!周圍都是混凝土地面,落水點距離水面只有30到50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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