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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的律法,同樣,幽冥鬼界也有鬼界的律法。

這個律法,叫做陰司鬼律。

所謂鬼律,自然就是懲戒鬼魂的律法,屬於道教的一種戒律,是對鬼屬一類眾生行為的規範和處罰。

回家之後,我翻找了出馬仙筆記,還真的在裡面發現了關於鬼律的內容。

隨便舉幾個例子:

孤露無主邪鬼,假於新死故亡之便,纏繞生人有所求者,流一千里。

若有無故傷人命者,滅形。

若因仇怨果報,在化解祭祀後,仍危害生人者,送東嶽拘押。

若鬼神無故在人家潛伏,妄興妖祟為害,經宿不去者,仗一百,經五日罪加一等,徒加若干。

若被命譴不去者,處死。

簡單來說,就是若邪鬼纏人,就要將它們流放一千里。無故危害了人命就要將其滅形。

如果鬼怪興妖作祟,判其仗擊一百,或者再加上徒刑若干年。

要是有法師下了命令驅譴後,還不離去的,就要處死。

但鬼律這東西,是道教的規定,只有正規的道士才能執行,也就是說,我們經常說道士是抓鬼的,其實一點都不假,因為只有道士才有這個權利。

在人間,道士是唯一能執行鬼律的人。

但是在幽冥鬼界,同樣也有能夠執行鬼律的,比如說郭瘸子請來的那個鬼王。

在地府裡面大大小小的鬼王實際上有數千之多,他們都有資格執行鬼律,所以,那些餓鬼無故附體在馬志國身上,他們又不屬於冤親債主一類,跟馬志國本來沒有因果報應關係,所以,他們的行為就觸犯了鬼律。

按照規矩,就會受到滅形的處罰,被鬼王吃掉,是其中最直接,也最常見的一種。

吃鬼這個傳說,從古至今都有,世人都以為是神話故事,豈不知,這正是陰界一種特殊的懲處方法。

這是地府裡面的律法和規矩,那些修仙的動物精靈並不屬於陰界生物,所以,他們就不可能像那個鬼王一樣,把那些餓鬼吃掉了事。

看了筆記裡的這些內容,我自覺又增長了不少見識。

但在很久很久之後,當我想起這件事,和出馬仙筆記裡的這些內容時,我不由暗自感嘆:規矩這東西,無論三界六道,真的只是給一部分人規定的而已。

在這部分內容的後面,我還看到了這樣一段話:天律有言,若有兇惡之徒,妄行妖祟,以禽獸蛇龍之屬,皆須誅剪滅絕,不論人神龍鬼之物,皆依法行律誅滅。

毫無疑問,這段話實際上是給出馬仙家的一種誡告,因為仙家雖然不屬於陰界眾生,但依然要受到道教天規律法的管轄,一旦犯了錯,也是要受到嚴厲的懲罰,甚至滅絕誅殺。

馬志國的這件事,王風雖然並不承認是他造成的,但人家一口咬定,而且鐵一般的事實擺在面前,還是對他產生了不小的影響。

王風關門兩天,對外說是休息三天,實際上,就是養傷去了。

而趁著這個機會,那些看病的人,則有不少來到了我們這裡。

一開始,還有些人將信將疑,甚至有人認為,馬志國那幾個人純粹就是我們請來的託,故意給王風搗亂的。

但就在一個病人認出我之後,所有人就都不這麼想了。

那是在王風捱揍的第二天,快到中午的時候,來了兩波客戶,差不多是前後腳進門,先後把自己的病情說了之後,郭瘸子就指了指我,告訴他們像這種病,我自己就能搞定。

這也不怪郭瘸子裝大尾巴狼,畢竟我現在給人的感覺太年輕,對面兩波人疑惑地看了看我,看那樣子都有點不太相信。

於是第一個病人,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年女人試探著讓我給他把了把脈,我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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