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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一頓。
李雲崇雖有翻手為雲覆手雨的實力,但自身修養很好,熟悉他的人都知道,此人自律得可怕。成芸與之相處十二年,還沒碰到過兩人吃飯吃一半,他掏煙抽的情況。
成芸看他一眼,李雲崇的全部注意都放在接下來的話題上,神色言語間,根本沒有注意這根菸——或者說,是不容置疑。
成芸不講究的地方比他多多了,看完一眼之後什麼都沒說,又低頭吃飯。
李雲崇回憶一樣,緩緩地說:“那個時候你最喜歡吃路邊燒烤,還帶我去過一次。”
成芸扒飯的動作慢了一些。李雲崇翻開了很久之前的故事。她不喜歡回憶,但並不代表她忘記了。
在十二年前的某一天,李雲崇給她在北京找了個住處——一家快捷酒店的標間。
成芸開始的時候不要,跟李雲崇說:“再一個月,一個月後我就離開北京了。”
李雲崇說:“那就住一個月。”
成芸最終住下了。
她之前住在貨運站附近的一個黑旅館裡,一天二十塊錢,大通鋪,跟一群長途貨車司機住在一起。
所以那個小小的標間,對她來說已經近乎是天堂。
有一天成芸把李雲崇叫出來,說想請他吃頓飯。
成芸的想法很簡單,李雲崇幫了她,她就想把她覺得好的東西分享給他。
成芸到北京之後,最喜歡前門附近的一個燒烤攤。一天晚上,她帶李雲崇到那,點了滿滿一桌東西。
吃完飯,李雲崇問她一句:“你攢了多久錢?”
成芸實話實說:“半個月。”
李雲崇說:“半個月的錢就這麼輕易花了?”
成芸擦擦嘴,看著他,說:“你幫我,我得報答你。”
李雲崇好像並沒有被她的話打動,“報答我也不急於一時,你還有事情沒有做,就這麼把錢都花在燒烤上了,你回家的車票都買不起了吧。”
確實買不起了,成芸說:“沒事,等我找到他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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