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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大人,學生,我,冤枉!我沒有偷!我,我,撿的!”
“有證人嗎?”
縣令其實心裡已經有了偏向。一來,這是王家的小廝,能偏袒自然要偏袒一些。另外,對方是一個窮讀書的,沒有什麼背景。
他認為青年撿了錢袋這事可能不假,但,忽然看見這麼多錢,一定是一時見錢眼開。偷拿了一些完全在情理之中。
“我,我,”青年一時語塞,他不知道誰能給自己證明。
“有!”忽然人群中傳來一聲吆喝,說話的人分開眾人走上大堂。
不是別人正是周正。
“小人張筒,陪娘子回孃家,路過貴地,恰巧在那家小店吃飯。都看見了!”
“噢?你親眼看見是他撿的錢袋?你能給他做證?”
看見周正,青年人大喜,這對夫妻能夠證明自己的清白!
可縣令問過後,周正卻搖搖頭,“不能!”
青年人臉色瞬間煞白。他心裡哀怨,自己明明做的是好事,怎麼連清白也證明不了?
縣令有些惱怒,“那你上堂來做什麼?”
“我是失主!這錢袋是我丟的!”
周正的一句話把所有人都聽愣了!
“你胡說!”最先反應過來的是小廝,“這明明是我家少爺的錢袋!”
周正笑呵呵也不爭辯,只是看著縣令。
縣令也有點糊塗,“外鄉人,憑什麼說這個錢袋是你的?”
“大老爺,這位小哥說錢袋是他少爺丟的,請問小哥,錢袋裡有多少錢?”
那個小廝哪記得那麼清楚?他仔細回憶,“十個金豆、一錠銀子,還有…兩貫錢!”
“大老爺,我丟的錢袋裡只有二兩碎銀和五百九十多文錢。咱們可以當場驗證一下。”
結果不言而喻,錢數跟周正說的一模一樣。
小廝當場就急赤白臉起來,“大老爺,這是我家的錢!他是個騙子!快把他抓起來!我說的是原來的錢,被那個人偷了後,剩下的也是二兩銀子五百文!”
周正等小廝吼叫完,才不急不慢說道,“大老爺,我這個錢袋裡一共裝了十兩銀子一貫錢。今天早上,路過咱南邊的儲廟鎮,吃的是白家的羊肉湯盆,一共花了六十二文,又買了二百文的熟羊肉在路上吃。
進咱縣城,在縣裡的布莊、胭脂鋪和首飾店,買了幾身衣服和幾雙鞋,一堆胭脂和幾盒首飾,一共花了三兩銀子一百四十文錢。
之後,又在南城馬廝換租了馬車,花了五兩銀子。這些大人都可以派人去查。
如今,我的錢袋就剩下二兩銀子,五百九十八文錢。中午的飯錢還沒有付。
請大老爺做主,把錢袋還給小人!”
周正說的明明白白,大家聽得清清楚楚。
這事容易驗證。衙役去幾家鋪子一問,和周正說的分毫不差。
儲廟雖然遠點,但熟羊肉還在車上,不用查就知道周正沒有撒謊。
“你看,我就說那小子是訛錢的吧?真不是東西!”
“是呀!有二兩多銀子,自己偷偷揣著就得了,還貪得無厭!這回雞飛蛋打了吧!”
“錢肯定是人家外鄉人的!這還用審?瞎子都能看出來,是王家的狗腿子心術不正,想黑錢!”
外面的議論聲嗡嗡一片,圍觀的老百姓都認為,這錢袋鐵定是這個外鄉人的。
至於那個小廝,好聽點是眼拙認錯了,壞點說就是心懷不軌,貪圖便宜,還妄圖訛人!
縣令為了保持自己公平公正、秉公執法的清官形象。另外,他心想,二兩多銀兩,一定是那個狗腿子自作主張的事,不可能跟王家有關係!
所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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