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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私房,各種產權關係糾纏在一起。

歷史文化保護區,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和現實,發展和保護互相撕扯。

標準租、經租房,種種歷史的沉案使問題更為複雜化。

但是,所有複雜的事,在趙師傅的眼裡都很簡單明瞭。

高高興興搬家走人的,多是在外面有房的、把戶口還留在公房裡或因歷史原因未騰退私房主房產的人,拆的不是他們家的房,還得了補償款,幾乎是白揀了一筆錢。

走得不痛快的,多是在外面沒有房的,這些人有住公房的也有住私房的,居住面積小,拆遷那點補償款不夠買新房,有的甚至是想走也走不了。

這當中,還有再怎麼也不想走的人。他們在衚衕裡有祖輩留下的房產和家族的情感,他們不能也不願丟下自己的家。

租住公房、單位房的和私房主在前門、大柵欄的比例各佔30%。

身為私房主的趙師傅看到,租住公房的,在拆遷簽字的同時,只要和房管部門籤一個合同,就以每平方米135元的價格,從房管部門買到產權,由房屋的使用權人,變成和他一樣的產權人,享受和他這樣的私房主拆遷補償待遇,心裡有些不平。

大家都一樣,一樣的補償款,一樣的離開前門的結局,並且他們關心的事也是一樣的:衚衕外面的房子和高漲的房價。

早上趙師傅出來遛鳥,一邊晃著鳥籠一邊和街坊議論著房子:

“只能上房山,或者燕郊了,那兒4000多一平方米。”

“是啊,趕明兒遛彎,一不小心,遛荷北省了。”

“呵呵。”

笑聲裡有一點辛酸。

“買房子還是得下手早!聽說沒,大柵欄郭春燕那家的事……”

街坊裡的八卦總是在流傳著。

說有這麼一件事,郭春燕和丈夫孩子哥哥嫂子及自己的老母親在上草場六條6號院租住兩間公房。

2003年6月,郭春燕拿著31萬的鉅額補償款,帶著72歲的母親,離開了她居住了40多年的大雜院。

她在玉蜓橋附近以每月1500元租了一間2居室安置下母親,一家人分做兩處,母親、她和她兒子住出租房,因為出租房實在太小,丈夫回自己父母家,然後開始奔波著買房。

當手裡捏著的拆遷款和市場的房價比較時,郭春燕傻眼了。

劉家窯72平方米的二手房,39萬元。位於廣渠門的80平方米的二手房,48萬元。

郭春燕從城東到城西,城南到城北,跑了不下幾十處房,從6月到10月,再回頭看曾經去看過的房子,更傻眼了。

劉家窯72平方米39萬元的二手房,已經漲到了47萬元;廣渠門的80平方米48萬元的二手房,漲到了60萬元。

郭春燕已經退休,她和丈夫都過了可以申請貸款買房的年齡,孩子還在讀書,沒有路徑去籌措幾十萬的買房錢。

於是,他們在拆遷中成了無房戶。

“誰說不是呢,整個上草場六條衚衕大約住了100多戶人家,搬走的有50多戶。

搬走的住戶中,除了原來在外面有房的人家之外,其餘的都像郭春燕一樣在外面租房住,原因也都是房價太高,買不起房。”

街坊們把這種居無定所的狀態叫做“打游飛”。

“老太太都七老八十了,還在外面‘打游飛’,你說這心裡是什麼滋味?”

老街坊們都十分同情郭春燕母親的狀態,他們議論著,嘆氣著,也憂愁著自己將來的去向。

“所以說,拿到拆遷款趕緊買房,不然你眼看著手裡的錢在‘嘩嘩譁’地變毛,越來越買不到房子了,心裡那個發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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