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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確定的時候。
他的年歲在增長, 閱歷在擴充套件, 許書書更是如此。
近幾年許書書已成為forest不可或缺的頂樑柱之一, 還成為了業內叫得上名字的攝影師,常常和路嶼森一起出席各大時尚活動。
每當許書書打扮得花枝招展, 一顰一笑都足以讓人驚豔的時候,他都默默的看在眼裡。
她喜歡穿窄腰的裙子,膝蓋以上十公分,露出一雙美腿。
她喜歡穿細跟高跟鞋,最好是簡單又繫帶的款式,可以凸顯精緻的腳踝。
她喜歡前調很淡,基調卻有點甜的香水,和她的氣質奇妙融合。
這女人從他小時候起就像一朵罌粟花, 是吸引人的魔鬼。
他二十二歲後的某個普通清晨,開車送許書書去上班的時候,忽然從扶手箱裡拿出兩人的戶口本:“今天請個假吧。”
沒錯,許書書的戶口本是丈母孃給的,他的戶口本是謝愛莎給的。
“去幹嘛?”她問。
“結婚啊。”他平淡地說,“今天日子不錯。”
“哦……”她點點頭,“好。”
於是,他成功在許書書還沒睡醒的時候騙到她去領了結婚證。
回到家後,他又把結婚證鎖進了櫃子裡,看著許書書迷糊又有點回神的臉說:“不著急公開婚訊,免得長輩著急辦婚宴。等你想辦的時候再說。”
許書書鬆了口氣。
很久以後她才發現,全世界都知道她不知道大家知道她結婚了。
黎恩明白她不是不想和自己結婚,不然也不會和他去民政局了。她的性格,應該是討厭麻煩,討厭束縛的,任何突然的轉變都會讓她惶恐。
她就是習慣掩耳盜鈴,神經遲鈍,得過很久才會消化事實。
像他當初追她時那樣,依舊是個單細胞生物。
回到a市工作以後,兩人從家裡搬了出去,租了一套頂樓的公寓。
每天早晨親吻後分別,晚上擁抱著入眠,有的時候招待朋友和長輩,週末賴在床上度過一整天或者是去電影院,像許許多多恩愛的情侶那樣。
熱戀的感覺並沒有隨著時間和同居而消逝,他們一如既往……對對方很有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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