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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她不想去,而是老闆不敢再用她,開玩笑,她的男人是什麼人?現在只是頭上差一頂縣太爺的帽子罷了。
那時代在江浙一代的大城市已經有些織染工廠,傭工數百人,不過這些傭工大多也是男性,在這種小地方女子出門作工那是非常少的事情,所以楊凌雖然不願意讓一個才十五歲的女孩子天天悶在家裡當住家少婦,也只能入鄉隨俗,不再要她拋頭露面。
只是這一來韓幼娘天天悶在家裡,除了作飯簡直無所事事,那時又沒電視這些娛樂工具,雖然那時已婚女子大多如此,不過以楊凌一個現代人的眼光來看,卻覺得幼娘如同在家中囚禁一般。
每日唯有自已回家那一刻她的臉上才會露出歡喜的神色,一邊看自已吃飯一邊好象有說不完的話兒,隨便一點小事都能津津有味兒地講個半天,原來她在山村中雖然艱苦,至少還能出門,現在卻象關在籠中的鳥兒,眼中的神采也越來越黯淡了。
楊凌看著心痛,加上自已公務實在太忙,乾脆給她弄了身男子衣服穿了,帶著她去簽押房協助自已抄錄纂寫文案。幸好韓幼娘不同於一般人家的女孩子,她父親本來是鏢局的一個鏢頭,家境倒還不錯,幼年家裡是請過教席的,後來鏢局失了一筆重鏢倒了,這才敗落下來。這些抄抄寫寫的事情自然可以勝任。
韓幼娘有事可做,又能陪在夫君身邊,自然滿心歡喜。楊凌‘公私分明’、雖然簽押房人人都知道這是楊師爺的內人,他卻只說是請來幫忙的,所以薪資照開,只不過他僱傭的私人就要他來發餉了,於是楊凌入鄉隨俗,該由他截留的自然也是一文不差全揣到腰包裡,反正他不要也繳不上去,自會被其他人瓜分了去。
楊凌因為是縣太爺私人聘請,不入品階,故此月俸只有三石,摺合紋銀6錢,這錢是要由縣太爺私人來出的。縣太爺月俸3兩七錢,養活一家老少是夠了,可是再支付師爺幕僚、家僕轎伕的工資,閔縣令如果一點稅賦不截,那自已一家就要喝西北風了。
官場對這種合理的截留稱之為火耗,按楊凌的理解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當初看小說時看到明朝官員貪汙白銀六十兩,朱元璋就施以剝皮塞草的酷刑,可是官員貪汙卻是屢禁不止,那些官兒前仆後繼一般奔向砍頭臺,當時頗不理解,如今自已親自有所體會,他才知道固然真有貪官,但是就算清官有些必要的奉儀也是必須要的。
好在明朝這些官兒這些年下來自已自然形成了一個規程,哪些屬於貪汙哪些屬於下官必要的孝敬已經在朝綱之外自成一套體系,上下官員自發遵守,有黃老指點,楊凌也拿得安心。
明天就是大年初一了,或許是由於心情的原因,明明街上還是溼冷的天氣,可是走在街上卻不象平時那般感覺寒冷。遠遠近近的已有劈哩叭啦的鞭炮聲傳來。
明日縣衙是不必上班的,所以一直忙到很晚,楊凌才處理完手頭的公文和韓幼娘走出縣衙。家家戶戶已在門口掛起了紅紅的燈籠,縱然平時不捨得這般奢侈的人家,今天也早早掛起了燈籠,燃起了蠟燭。
女人不可以走在丈夫前邊或者和他並肩而行的,所以韓幼娘還是按照規矩退後半步,楊凌看看今晚夜色已黑,不會引起太多人注意,加上韓幼娘穿得男裝,便故意放慢了腳步,趁她不備,一把拉住了她的手。
韓幼娘吃了一驚,臉臊得通紅,掙了兩掙沒有掙開,不禁紅著臉低聲嗔道:“相公,你”。
楊凌回過頭來溫柔地一笑,輕聲說:“明天咱們上街採購些年貨,今晚咱們去酒館兒吃些好的,走吧”。說著拉著韓幼娘徑奔他頭一次去過的那家小酒店。
楊凌是個念舊的人,去過一次,感覺口味還可以,也就懶得再找一家,想換換胃口時就一直去這家。韓幼娘雖然有些不安,不過知道自家相公一向隨和,加上天色已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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