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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紹興府衙同在一城,這在大明兩京十三省都是少有的,山陰縣衙在城西,前面是縣衙公署,後面是廨舍,縣衙正中是節愛堂,節愛堂東側為幕廳,西為庫房,節愛堂後是日見堂,各三楹,左右兩階分別是吏、戶諸房和糧、刑諸科,東為土地祠,西為牢獄,當然,衙前廣場少不了一座聖諭亭,亭中立一石碑,上刻朱元璋的《聖諭六條》:“孝順父母、尊敬長上、和睦鄉里、教訓子孫、各安生理、毋作非為”——

山陰縣令侯之翰,太平府當塗縣人,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三甲進士,侯之翰年齡與王思任差不多,但一見王思任,卻是口稱侍教生,侍教生就是門生,卻原來王思任十六年前任當塗知縣時,侯之翰就是那時才考取生員的——

王思任當然連稱不敢當,只以平輩論交,正寒暄間,衙役遞上一名帖,侯縣令一看——治下門生姚復,縣衙常客,皺眉道:“這人又有什麼事!”

衙役道:“姚秀才是來告狀的,說他一表親被人毆打至殘,請縣尊升堂審案。”

侯之翰道:“這都什麼時辰了,申時了,讓他明日再來吧。”

訟師要把持訟狀,少不得要勾結縣署的吏典衙役,這衙役平時也沒少受姚秀才好處,說道:“縣尊,那苦主斷了腿,在縣衙門前哭嚎,已有不少百姓圍觀,只怕不好拖到明日。”

侯之翰叱道:“腿斷了先去續骨接腿,明日再來,難道明日本縣就不認他斷腿了。”

王思任問道:“那苦主要狀告誰?”

衙役道:“本縣童生張瑞陽之子張原。”

王思任側頭對張原笑了笑,向侯之翰道:“侯兄,先審案,為民解憂要緊,在下願旁聽。”

侯之翰笑道:“老師要聽審案,那侍教生實在惶恐。”見王思任堅持要旁聽,也就不再推遲審案,即刻升堂。

日見堂是侯縣令處理日常公務之處,侯縣令請王思任坐在大堂一邊,張原和那個俊俏少年立在王思任身後。

姚秀才上堂來了,長揖不拜,這是生員的權利,可以見縣官而不跪,在姚秀才身後,一老一少抬個竹擔架,擔架上躺著一人,滿身泥汙,扭著身子不住喊痛,可以很明顯地看出左小腿紅腫淤血。

抬擔架的兩個人,老的便是張大春,那躺在擔架上的就是張彩。

張原眼睛眯了起來,沒想到張大春出的代價還不小,把兒子張彩的腿都給打斷了,要以此來誣陷他嗎?

忽聽身邊那俊俏少年輕聲問:“這人是你打的?”

張原扭頭看著那張俏臉,微微一笑,低聲道:“我打沒打人全靠縣尊判定。”

那姚秀才呈上狀紙,又義憤填膺地慷慨陳詞,說童生張瑞陽之子張原小小年紀下手狠毒,只因家僕張彩不慎打翻了茶盞,竟喪心病狂把家僕張彩腿給打斷了,請老縣尊明鑑。

既有被告,那自然要到堂回話對質,侯之翰正要命衙役去傳張原,卻聽王思任道:“侯兄——”起身走到侯之翰身邊。

侯之翰趕緊站起來:“老師有何事見教?”

王思任道:“侯兄問問那苦主,腿是何時何地被張原打斷的?”

侯之翰不明白王思任為何關心此案,依言問姚秀才,姚秀才裝模作樣問了張大春幾句,回話道:“稟縣尊,張原於今日午後未時三刻在自家宅中毆打僕人張彩致殘,證據確鑿。”

王思任笑道:“今日未時三刻,張原在西張狀元第聽三絃說故事,哪裡能匆匆跑回去打人。”

此言一出,滿堂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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