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嬉皮士。

熟悉美國曆史的都知道,一般涉及到愛、音樂、和平、反戰、反傳統、自然、瑜加、大嘛、X解放這些詞彙,人們通常都會聯想到“嬉皮士”。

他們留著長髮、穿著奇裝異服,玩朋克搖滾樂、吸D、亂搞男女關係,用誇張的非主流打扮和乖戾的行為來昭告世界:看,我是嬉皮士一員。

但其實這並不是嬉皮士的真正內涵。

實際上,他們是一群心懷愛與和平,崇尚自然,熱愛生命和大自然,擁有與人為善的本性。

然後在搖滾樂的催化下,他們自發組成了一個組織——嬉皮士。

他們批判政府對公民權利的限制,感嘆戰爭的殘酷。

無能為力的他們選擇了自發的上街遊行,發出他們的吶喊,他們向行人們派發鮮花,“向槍口裡面插上鮮花”,用搖滾音樂和傷感音樂來表達他們的不滿。

他們是一群極端另類的文化,政府支援什麼他們就反抗什麼。

政府支援戰爭,他們就反對戰爭,國家發展破環了環境,他們就宣揚保護環境,政府禁止抽大嘛,他們就非要抽上兩口,向你證明抽大嘛不會變得更加暴力,也不會被黑叔叔QJ。

也正因為這樣的極端反叛,遭到了大眾的厭惡抵制。

這場輝煌的運動在1969年Woodstock音樂會達到巔峰後,嬉皮士運動迅速走向衰落。

在政府和傳統的打壓下他們開始自甘墮落,成為了反面代表。

而亞歷克斯在父母以及周圍人的不理解下變得更極端,你讓他不要隨地大小便?

我偏不,我非要當著你的面拉屎撒尿。

而這樣的行為結果就是,他的父母和他徹底脫離關係,把他趕了出來。

很快來到了亞歷克斯居住的房子,和他一樣,是一棟老舊的公寓樓。

這棟房子是亞歷克斯媽媽幫他租的,他媽媽知道兒子其實內心很善良,這一切不過是一種反叛罷了,她一直在等著兒子的醒悟。

“開門,亞歷克斯!”

門好長時間才開啟。

“你這個混蛋,今天怎麼起這麼早啊?”

亞歷克斯可是一個身高一米九幾的大胖子,滿臉絡腮鬍子,臉型看著跟蓄了鬍子的來昂納多·迪卡普里奧非常相似。

亞歷克斯開啟門之後,轉身又躺回了床上。

姜森走進蘭屋裡。

這個房子比他住的要大了很多,有六十平米,屋裡電視、冰箱、洗衣機錄音機等電器應有盡有,不過和他房子一樣,裡面衛生狀況非常差,一股酸臭味夾雜著鞋襪的汗臭味撲鼻而至。

不過羅尹的鼻子早已經免疫了,也是無所謂。

姜森開啟冰箱看了看,裡面牛奶麵包早就過去了,他看了看,找到了雞蛋和火腿,看樣子還能吃。

磕開兩個雞蛋看看,並沒有壞。

於是煎了雞蛋和火腿,順便又煮了一壺開水泡燕麥片。

很快茶水壺響了,他沖泡好燕麥片,然後有滋有味的吃了起來。

而床上的亞歷克斯,用被子捂住耳朵喊道:“你這個混蛋,快點出去啊!”

姜森坐在堆滿衣服的旋轉椅子上,腳放在茶几上,邊吃邊道:“想不想賺錢啊?”

亞歷克斯不耐煩的說:“我說過了,我不會跟你去販D的,你快死了那條心。”

姜森笑道:“放心,不是販D,而且我已經戒D了,以後不會再吸。”

亞歷克斯聲音悶悶的說:“你會戒D?除非太陽從西邊出來。”

姜森笑道:“要不打個賭,如果我戒了,你就把勞拉介紹給我。”

勞拉是亞歷克斯的妹妹,今年剛剛考上美國著名的芝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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