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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幾天啊,你怎麼胖成這樣呢?”羅漢站在楊東身邊之後,看著身材臃腫的楊東,一臉愕然。
“我沒事,你最近怎麼樣,還好吧?”楊東搖了搖頭,眼神關切的反問道。
“呵呵,看守所那種地方,是靠拳頭說話的,你覺得我進去,能吃虧嗎。”羅漢憨然一笑:“在靠武力說話的主場,我必須是個爺。”
“肅靜!”法警一聲低喝,打斷了兩人的對話。
“咚咚!”
隨著審判員敲響法槌,庭審程式正式啟動,全場肅靜後,審判長朗聲開口:“現對l順口區檢察院起訴指控犯罪嫌疑人楊東、羅俊卿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進行一審判決,下面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公訴人起身後,對審判長微微致意,隨即大聲宣讀:“被告人楊東,男,23歲,籍貫沈y,高中文化程度,工作單位為大l市三合綠化股份有限公司,任總經理一職。
被告人羅俊卿,男,23歲,籍貫大l,高中文化程度,工作單位為大l市三合綠化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副總經理職務。
被告人楊東、羅俊卿涉嫌故意傷害一案,由l順口區公安分局偵查終結,向本院移送起訴,案件事實如下:今年7月12日,g井子區萬昌夜總會副經理王新明,以爭搶綠化工程為由,攜帶槍支和管制刀具,帶領李靜波、黃亞鵬、李先洋、蘇濤等一行共計九人,由g井子區出發,前往了位於l順口區的三合公司,準備透過脅迫的手段,令楊東等人轉讓手中的專案……王新明等人在打砸了三合公司後,被外出歸來的三合公司股東楊東、羅俊卿、林天馳,以及三合公司員工張傲、黃豆豆遭遇,楊東等人在處於自保的前提下,與王新明等人展開了衝突,鬥毆期間,楊東曾手持鎬把,在王新明頭部重擊數次,羅俊卿也奪過了王新明手中的槍,用獵.槍的護木部位,重擊了王新明頭部……數分鐘後,萬昌的另一名員工李超趕到了現場,終止了兩夥人之間的鬥毆,並且將王新明與李靜波帶離了現場。
根據證人佐證,楊東在毆打王新明之後,當事人還處於清醒的有意識狀態,但是羅俊卿的後續擊打,導致了王新明意識昏沉,故本次鬥毆中,羅俊卿在對王新明的毆打中,佔據了主導地位。
……
根據證人證言以及本院的調查,楊東與羅俊卿對毆打王新明的行為供認不諱。
上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
綜上所述,本院認為楊東、羅俊卿對王新明的傷害事實成立,但二人毆打王新明,是為了阻止其在打砸完三合公司後,會繼續危害自己的人身安全,處於自衛角度才進行了反擊,並無主觀傷害性。
本院認為,羅俊卿與楊東的行為危害性較低,被告人的行為觸犯了《z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一款之規定,依法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現根據《z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懲處。
此致l順口區中級人民法院,檢查員……”
審判長待公訴人宣讀完公訴書之後,側首看向了楊東和羅漢的方向:“請問被告人,對於公訴書中的事實是否存在?”
“是!”
“公訴方指控的罪名是否成立?”
“是!”
“你們是否自願認罪?”
“是!”
“……”
因為開庭之前,楊東已經跟孫建勳透過了氣,所以對於檢方的指控,沒有進行任何反駁,始終保持著配合的態度。
接下來的一個小時內,庭審始終在按照流程進行,最後法庭那邊象徵性的進行了半小時休庭後,審判長返回庭上,做出了審判:“根據我國刑法相關規定,防衛過當根據情節可以減輕或免於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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