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十六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六百三十六章身份顯露,變臣,宇十六,官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從江安義救他的地方到林華縣差不多二十里地,盧聲遠花了將近三個時辰走到,腳起了泡,眼前餓得直冒金星,每往前挨一步,盧聲遠就要罵幾句該死的賊人,千刀萬剮的叛逆,最該死的就是那個不肯送他的龍衛。
遵照江安義的提醒,盧聲遠將身上的官服脫了下來,穿著裡面的中衣前行。去哪裡頗讓盧聲遠躊躇了一番,賊人要去林華縣,按說他應該回興凌縣,可是興凌縣離此有六十多里,盧聲遠估算了一下,等走到了自己差不多也就餓死了。
硬著頭皮往林華縣方向來,不敢走大道,在道旁的林中艱難地行進,稍有風吹草動就趕緊藏好。沒走走半個時辰,身上的衣服就被道旁的荊棘劃得破爛不堪,盧聲遠素有潔癖,白色的中衣向來一塵不染,現在黑一塊、青一塊、紫一塊可以與乞丐相比,腳上的鞋也露了趾,狼狽不堪。
盧聲遠自知走不到興凌縣而轉向林華縣的決定是對的,不對他還是高估了自己的能力,走出六里地,盧聲遠腳一軟,摔倒在道旁,實在走不動了。從被葉彥光抓住到現在天色漸亮,將近十個時辰只喝了一肚子水,他本就是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出生世家嬌生慣養,出門便是車馬,哪吃過這個苦頭,靠著滔天恨意的支撐才勉強走出這麼遠來。
心中暗恨救他的那個龍衛,諸多不順都因他而起,假如在縣衙他能挺身而出敵住賊人,自己就能抓住鐘山寨的匪首立下大功;假如他肯護送自己回興凌縣,自己哪用吃這樣的苦頭;假如他不救我,我至少能坐著牛車到林華縣去,到時見機行事說不定能順利脫身,哪用在這裡呼天不靈叫地不應的等死;假如……
諸多不滿,盧聲遠倚在道旁的石頭邊等死,反正要死了,躲什麼躲。昏昏沉沉中,聽到人聲,“唉,造孽啊,這人餓暈過去了。”
盧聲遠一機靈,睜開眼睛,看到眼前七八個人,有老有小,看樣子是一家子。盧聲遠立時來了精神,開口哀求道:“諸位大爺,救命啊,給口吃的。”貧者不受嗟來之食,盧聲遠讀書時讀到此句,堅定地認為自己遇到困境時定然能堅持操守,哪知餓了不到一天向人乞食便說得無比順溜。
那幾個人商議了一下,有個婦人從腰間的布囊裡掏出塊青黃色的糰子來,掰成兩半,略一遲疑,將略大些的那塊遞給盧聲遠。盧聲遠連聲道謝,心中卑鄙,鄉野小民真是小氣,一塊小孩拳頭大的糰子還只肯給半邊,有心摔回去不吃,手卻遞到嘴邊,咬了下去。
又苦又澀又粗,盧聲遠下意識地想往外吐,趕緊低下頭掩飾,澀聲道:“幾位,可有清水?我嘴中幹苦,咽不下去。”
一個老者看出盧聲遠的身上的衣服雖然髒破卻是絲綢,腳上的鞋更是小牛皮所制,尋常人哪穿得起。出聲譏道:“原來是有錢的老爺,前面走半里就有山泉,老爺您自己去喝水吧。”
說完,老者招呼眾人離開。等這些人走後,盧聲遠將口中的吃食嚥下,罵道:“唯女子和小人難養也。”
看看手中的糰子,大概能分辨出黃的是黍米、綠的是野菜,還有樹皮草根之狀的東西,盧聲遠真想扔掉。吃了點東西下肚,肚子越發地餓,“咕咕”響個不停,盧聲遠苦著臉一點點將手中的糰子吃下,肚子有食,腳上便有了幾絲力氣,掙扎著起身繼續前行,一點一點地總算磨到了林華縣。
來到林華縣時大戰正酣,喊殺聲震天,盧聲遠連張望都沒敢張望一眼,找了處小溝,貓在裡面哆嗦成一團。也不知道過了多久,“萬歲聖明”的呼聲驚醒了他,盧聲遠壯著膽子走出林子,聽到一聲接一聲歡呼“萬歲聖明”,心中安定下來,應該是官兵得勝了。
不斷有人從他身旁逃走,沒有一個人向他看一眼,盧聲遠看逃走的人身上穿著山賊的青衣或者百姓的布衣,越發篤定是官兵贏了,總算得救了。人逢喜事精神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