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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趙小蘭是個啞巴,而且不識字,審訊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在同事的提點下,羅思忠開始走訪賀家村的村民, 並從他們口中,一點一點的拼湊出了趙家的往事來。
趙老婆子嫁到趙家二十多年, 前前後後生下了七個孩子, 活下來的滿打滿算也就三個。
趙小蘭是趙老婆子嫁到趙家的第二年生的,頭胎。因為不是個帶把的,加上又是個啞巴,公婆嫌棄, 丈夫厭惡,妯娌笑話,趙老婆子沒有底氣,自然沒少受委屈。
理所當然的, 她將一部分怨氣撒在了趙小蘭身上。
直到幾年之後,趙老婆子三年抱倆, 趙家老大和老二先後落了地,趙老婆子挺直了腰桿,境遇才稍微好上了一些。
只是她回頭再看趙小蘭的時候,依舊是怎麼看怎麼的膈應。
華國人的傳統思想裡,講究多子多福。到了農村這兒,也不例外,於是就造成了越生越窮,越窮越要生的現象。
加上十幾年的衛國戰爭打下來,中原大地動盪不安,民不聊生,窮的都揭不開鍋的趙家人餓死了一大半,勉強活下來的也陸陸續續的到了該成家的年紀。
可趙家沒錢。
熬死了公婆,終於能當家作主的趙老婆子眼珠子一轉,索性把本來就不受她待見的趙小蘭嫁給了隔壁村的一個病秧子,換回來一筆還算豐厚的彩禮錢給趙家老大熱熱鬧鬧的娶了媳婦。
沒過幾年,病秧子一病不起,撒手人寰。病秧子的一干叔伯眼饞他家的家產,頭七剛過,他們就帶著人找上了門來,把趙小蘭趕了出去。
趙小蘭沒有辦法,只好帶著一對雙胞胎女兒回了孃家。
而趙家老二也正好到了娶媳婦的年紀。
趙家兩兄弟三番兩次的暗示,趙老婆子心頭一熱,又打起了把趙小蘭賣出去換彩禮的主意。
這一回找的人家連上一回的病秧子都不如,是個五十多歲的老鰥夫,比趙老婆子的年紀都大。
趙老婆子卻很滿意,畢竟趙小蘭的條件擺在那兒。相反,她還能揪著老鰥夫的年紀問題,多要回來一點錢。
至於趙小蘭的那兩個雙胞胎女兒,老鰥夫肯定是不會要的,趙家人更不想白養兩張嘴,趙老婆子託人找了隔壁村的兩戶人家,打算等趙小蘭一出嫁,就把她們送過去做童養媳。還能換回幾斤糧食,何樂而不為。
趙小蘭知道這事之後,曾當著村裡好些人的面跪在趙老婆子面前苦苦哀求,但最終也沒能鼓起勇氣來帶著兩個女兒離開趙家。
想想也是,她一個啞巴,帶著兩個不滿四歲的女兒,離開了趙家,下場未必會比這好。
而投毒案正是發生在這件事情過後的第四天。
據賀家村村民所說,那老鰥夫明天就要過來接趙小蘭回去。
到了這兒,羅思忠覺得案子的來龍去脈已經很清楚了。
趙小蘭對趙老婆子和兩個弟弟的所作所為懷恨於心,老鰥夫的即將到來成了壓垮她理智的最後一根稻草,所以她選擇了投毒殺害趙老婆子和趙家兩兄弟。
而她和她兩個女兒安然無恙就是最好的佐證。
案子水落石出,羅思忠鬆了一口氣。
他並不同情趙小蘭,趙小蘭就算再可憐,她也是害死了五條人命的投毒案殺人兇手。
這大概就是俗話說的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吧!
華國成立初期,法制體系尚不完善。尤其是鄉下地方,沒有法庭,公安局代為行使審判權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而公安局斷案,向來都是有法律用法律,沒法律用政策,政策和法律都沒有時,用社會主義法律意識。
所以當作為公安的羅思忠主觀上咬定了趙小蘭就是兇手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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