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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一看,一個帶著袖章的老頭站在不遠處說:“注意點影響,這光天化日的,有傷風化。”

沈旭躍和趙明月臉上一紅,然後轉過身去,沈旭躍低聲說:“我們走吧,換個地方。”

趙明月羞答答地跟著起身,兩人在對方的注目裡,騎上腳踏車走了。

直到出了那人的視線,沈旭躍才說:“真是個老古板,管得真寬!自己老了,沒人愛了吧,這絕對是嫉妒我們。”

趙明月忍不住“噗嗤”笑出了聲,沈旭躍還挺可愛的。

“簡直太扼殺人性了!”沈旭躍還是非常不滿,一個禮拜見一次面,都找這麼偏僻的地兒來了,還有人來打攪自己的好事,真是鬱悶。

趙明月突然將頭抵在沈旭躍背上:“接下來我們去哪裡?”

沈旭躍心神一蕩,氣息都不穩了,腳踏車龍頭都扭了一下,他定下心神說:“快到吃午飯的時間了,我們找個地方吃飯去,然後去逛街吧。”

說到逛街,趙明月便猶豫了,逛街就意味著花錢啊,兩個人可都不富裕:“好,那去看看吧,我沒什麼要買的。”

沈旭躍心裡那個感動啊,真是個勤儉持家的女人,他說:“嗯,一起去看看,說不定能看一場電影,別的買不起,電影還是看得起的。”一場電影五毛錢,最貴的一塊錢,這點費用,沈旭躍還是出得起的。

第四十三章 信物

趙明月坐在沈旭躍的車座後面,聽著沈旭躍在前頭哼著歌兒,還是他們都非常喜歡的那首《紅莓花兒開》,趙明月也跟在後頭一起哼。快樂如同陽光一樣撒落了滿地,引起路旁行人的豔羨。

吃了午飯,沈旭躍就近找了一個百貨商場,兩人進去閒逛,發現裡頭不如他們縣城的百貨商店擁擠。大概是面積比較寬敞、商品種類豐富、櫃檯設計比較合理的緣故。趙明月裝作興致勃勃地東瞧瞧西瞅瞅,沈旭躍一直跟在她後頭,看她看什麼,就問:“想不想要,買一個吧?”

趙明月回眸一笑:“不用,我就看看,用途也不大。”

沈旭躍心中微嘆了口氣,沒收入就是這樣不好,都不能隨心所欲給喜歡的人買東西。他一扭頭,看見有一群女人圍在一個地方挑選東西,他引頸一看,原來是賣紗巾的櫃檯。沈旭躍用手點點趙明月的肩,抬著下巴示意:“我們上那兒看看去。”

趙明月回頭一看:“好啊。”

在這個一切都灰撲撲的年代,紗巾的顏色簡直可以用美麗絕倫來形容,紅的、黃的、粉的、藍的、紫的……,像彩虹一樣,耀眼奪目,點亮著人們愛美的眼睛。

趙明月看著這些亮色,不由得微笑了起來,美麗的色彩將她的臉龐映得分外明媚。沈旭躍說:“你看看,喜歡哪個顏色?”

趙明月看著他:“給我買嗎?”

“嗯,送你的。我好像還沒有送過你什麼東西呢。”沈旭躍想起於有清送給趙明月的那支鋼筆就覺得胸悶,自己作為她的正牌物件,卻沒送過她什麼東西。

趙明月一邊用手摸著掛在架子上的絲巾,一邊說:“你送過啊,那盒珍珠膏。”

沈旭躍愣了一下:“那個不是用過就沒有了嗎?”

“那也算啊。”趙明月抿嘴笑,用完了盒子她還留著呢,現在都還帶著,買來的散裝雪花膏就裝在那個盒子裡,她挑了一條橙色的紗巾,“這個好看嗎?”

沈旭躍點頭:“我以為你會要那個。”他指著一條桃色的紗巾。

趙明朗笑了起來:“這個感覺比較溫暖。”桃色太少女了,她實在用不來。

“那就橙色的吧,橙色好看,襯你的面板。”沈旭躍拿著那條紗巾,擠到櫃檯前去付款。趙明月的面板是很白的,雖然夏天的時候常常在太陽地裡曬會變黑,但是隻要經過一個冬天,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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