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節
尋香蹤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72節,重生之奮鬥在激情年代,尋香蹤,官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趙明月鬧了個大紅臉,伸手去捏毛劍蘭的臉:“你這嘴怎麼越來越厲害了。”
毛劍蘭笑嘻嘻地抓住她的手:“你們家那位呢?”
趙明月說:“去秦皇島參加二姐的婚禮去了。”
毛劍蘭驚愕地說:“她不是沒讓我們去嗎?”
趙明月說:“是沒讓,他和老秦關係好,二姐又是我同學,覺得不去不好,所以還是請了天假過去了。”
毛劍蘭點點頭:“其實按理說咱們都該去的,姐妹一場。”
趙明月說:“也沒辦法,誰叫離得遠呢,要是在北京,那是不請也要去的。”
“對啊。難得你有空,我們去逛街吧,叫上春梅,給二姐買點禮物,等她回來了咱們再去送給她。”毛劍蘭說。
趙明月點頭:“好啊。”
兩人一起出了門,在樓下碰上於有清,單身老師不分男女,都住在一棟樓裡。趙明月叫住他:“有清!”
於有清抬頭看著他倆,不知道怎麼就臉紅了,趙明月沒注意到:“有清,我們要去逛街,你去嗎?”
於有清遲疑了一下,毛劍蘭說:“你不是說要去買書嗎,一起去啊。”
“哦,好。”於有清趕緊答應下來。
趙明月心想,難道他倆之間有什麼貓膩,便暗暗留心觀察起來。要是於有清和毛劍蘭在一起,確實是挺合適的,他倆都是窮苦孩子出身,背景相仿,都吃過苦,肯定會懂得珍惜生活,就是兩人的性格都偏內向,這點不是很好。
他們又到人大附中去叫上了李春梅,數人結伴上街,買東西其實是其次,主要還是跟幾個朋友見個面,聊聊天,聯絡下感情。
作為幾人中唯一已經結婚的人,趙明月自然要被大家取笑一番的,趙明月知道大家都開善意的玩笑,當然不會當真。
趙明月問李春梅:“三姐,你什麼時候結婚啊?”
李春梅猶豫了一下:“我還不知道呢。王興凱那傢伙跟沈旭躍可不是一路人,他天生是個愛玩的,定不下心來,我在想是不是分了算了。”
大家都看著她:“都兩三年的感情了,不能說斷就斷了吧。”
李春梅嘆了口氣“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所以才一直拖著呢,半死不活的。你們也知道,他天生就是個花花公子,跟我會談這麼久,大概就是沒從我這裡得到什麼實質性的好處,花了心力和一些錢,覺得不甘心。但是呢,我跟他說結婚,他又不願意,顧左右而言他,顯然也是不甘心。我倒希望,他乾脆一點跟我說分手算了,省得左右為難。”
毛劍蘭說:“那你不如自己主動提?”
李春梅搖了一下頭:“我也不甘心啊,我又不是木頭,跟他談了這麼長時間,怎麼會沒有感情?只是這樣耗著,確實挺浪費大家的時間的。”
趙明月聽在耳中,估計他倆不是對彼此沒有感情,但是要更進一步,卻有點不願意向前,退一步又有點不捨,於是就這麼膠著著。
李春梅望著天,聳了下肩:“到底還是不是一個世界的人,我還得想想,然後主動跟他分了吧,我好找個老實一點的耙耳朵嫁了算了。”
於有清好奇地問:“什麼是耙耳朵?”
“耙耳朵就是耳朵軟,怕老婆的那種男人。”李春梅說。
於有清聽到這裡,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耳朵,趙明月看見他的動作,笑道:“有清將來肯定是個耙耳朵,疼老婆,聽老婆的話。”
於有清的耳朵變得通紅,而毛劍蘭不知道怎麼的臉也紅了,趙明月發現了兩個人的小秘密,覺得非常有意思,她也沒點破,只是安慰李春梅:“沒關係,跟他開誠佈公談一談吧,我覺得他對你不是沒有感情的,可能天生性子散漫,不喜歡受拘束,所以才遲遲不願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