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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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上海貨,質量非常好好,還帶羊毛的,牛皮鞋,非常耐穿,三十二元一雙。”售貨員說。北京到底還是大地方,售貨員的素質也是與時俱進的,這要是早幾年,估計沒誰會主動介紹商品,你愛買不買。
趙明月咋舌,相當於好多人一個月的工資呢,她拉了一下沈旭躍的胳膊,沈旭躍說:“那麻煩你幫我包一下吧。”說著就從口袋裡掏錢。
趙明月看見沈旭躍掏錢,連個錢夾子都沒有,便想著一會兒給他買個皮夾子去。她壓低了聲音跟他說:“好貴啊。”
“不貴,這是必需品。”沈旭躍說。
趙明月忍不住抿嘴笑了起來,這算什麼必需品。
沈旭躍幫趙明月提著鞋子,趙明月拉著他轉了幾圈,終於見到有賣皮夾子的了,趕緊過去:“我送你一個錢包,你挑一個自己喜歡的。”
沈旭躍說:“要這個幹嘛,不是有口袋嗎。”
趙明月心想,沈旭躍肯定不知道,錢夾和皮帶在以後會被稱為男人的臉面,她要從現在開始維護他的臉面。“選一個吧,我送你的禮物。”
沈旭躍看著趙明月:“明月,你是不是覺得我送你東西,你覺得不好意思,就一定要給回禮?”
趙明月眨著眼看著他:“據說在西方國家,錢包就是一個男人的臉面,我想讓我的男人有臉面些。”
沈旭躍聽見她說這話,立即不反對了,便說:“那你幫我挑選一個吧,我都喜歡。”
趙明月在玻璃櫃臺前看了一下,然後選中了一個款式簡約的黑色錢包。賣錢包的生意顯然不如別的,這個年代,大部分人還沒有用錢包的意識,覺得花那麼多錢買個皮夾子來裝錢,真是奢侈到家了。
售貨員看見有人終於買東西,趕緊過來招呼:“您要這一款是吧?眼光真好,這是上海產的錢包,您看看,這質量多好,牛皮的。”
趙明月開啟來看了看,做工果然精細:“多少錢一個?”
“十六塊。”售貨員說。
沈旭躍一聽價格就拖著趙明月的手肘,準備拉她走,趙明月不動:“行,您給我拿一個新的吧,我買了。”
沈旭躍在她耳邊悄悄地說:“一個這麼小的東西,又不實用,還這麼貴,別買了,太浪費。”這要趙明月給人做多少件衣裳才能賺得回來啊,太奢侈了。
趙明月笑眯眯的付了款,將錢包遞給沈旭躍:“拿著吧。我看過,這錢包做工非常精細,車線都非常好,你別看這東西小,做起來可費時間了。值這個價的。”
沈旭躍說:“我要是錢包丟了,估計裡頭的錢還不值這個錢包貴重。”
“那你就好好保管吧,沈旭躍同志。”趙明月伸手挽住他的手臂,“我們去買點東西吧,過幾天要去喝乾女兒的滿月酒了,咱們這做乾爹乾媽的,一定要送點禮物才成吧。”
沈旭躍笑眯眯地點頭,完全沒有反駁她的話,其實他們倆現在還沒結婚呢,還不能認乾女兒。
趙明月拉著沈旭躍到了首飾專櫃,早幾年這些東西是沒有的,隨著wg的結束,改革開放的發展,這些東西又開始悄悄興起來了,不過買賣首飾的人還是非常少的,畢竟這些東西比較貴重,能有閒錢消費得起的人不多。而且大家的觀念裡,戴首飾都是小資產階級的專利,很多人的觀念還沒轉換過來。
趙明月說:“給鼕鼕買對銀手鐲,還是買個玉墜?”
沈旭躍說:“手鐲吧,總覺得女孩子跟銀比較貼切。”
“那就買手鐲。你看哪一款比較好看?”趙明月低頭看櫃檯。
沈旭躍終於還是提醒趙明月了:“明月,咱們倆現在還沒結婚,按理來說,還不能當乾爹乾媽,咱們現在就送了,到時候正式認的時候,咱們是不是還得再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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