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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朋友都說沈詡太窩囊,沒個男人樣,連脾氣都沒有。
沈詡不會吵架,他話很少,因為他有輕微的口吃,簡箏的那些朋友也從不喊沈詡名字,只會用各種外號稱呼他,比如:結巴。
那天早上的牛奶,簡箏一口沒喝,他面無表情地看著沈詡。
對方身上穿了件黑白的格子襯衫,鼻樑上架了副黑框眼鏡,這副眼鏡明明在簡箏說醜得要命之後沈詡就沒戴過了,為什麼今天又戴?專門氣他是嗎?
沈詡嘴唇偏肉,有唇珠,很性感,他們接吻的時候簡箏最愛親這裡,沈詡抿了一下唇,他眨了下眼睛,說:“我們,離婚。”
簡箏無法相信這四個字會從沈詡嘴巴里說出來,雖然他們的婚姻開始的非常不完美,但離婚怎麼也不該是由沈詡說。
他甚至沒有問理由,更沒有問發生了什麼,為什麼要在給他準備早餐後突然提離婚。
“你有什麼資格跟我提離婚?”簡箏像極了在公司裡談判時高高在上的樣子,他冷冷地盯著沈詡鏡片後面漆黑的雙眸,“該提的是我才對吧?”
“嗯。”
簡箏幾乎被氣笑了,桌子上的餐盤被他摔在地上,裂得粉碎,有細小的碎片蹦到了他的手上,沈詡沒有第一時間來看他的手,而是用掃帚把碎片掃了。
碎掉的餐盤被倒進垃圾桶,沈詡彎著腰用手在地上一遍遍摸,確認掃乾淨了,他才起身。
“以後,要注意,不、不要、亂扔。”
“我會找鐘點工。”簡箏說。
“好。”
簡箏對沈詡說的最後一句話只有一個字。
“滾。”
離婚就離婚,他本來就討厭沈詡,正合他意。
至於簡箏為什麼討厭沈詡,是因為他們莫名其妙上了床,說是莫名其妙是不準確的,因為簡箏覺得這種事完全可以避免。
他參加方千帆婚禮那天喝多了,沈詡是方千帆的學弟,也受邀去了婚禮,簡箏一喝多就愛說胡話,好的壞的亂說一通,方千帆生怕簡箏把喜歡他那點事當著他物件面說出來,就連忙讓沈詡送人回去。
簡箏想不明白,送回去就送回去,送到床上是怎麼回事?他喝多了,沈詡又沒喝,說白了就是佔自己便宜,簡箏氣得恨不得拿刀殺了沈詡。
但這事偏偏不知道被誰傳出去了,簡箏父母覺得丟了面子,就讓他跟沈詡結了婚。
簡箏沒給過沈詡一個好臉,至於那天滾到床上的原因,也只有沈詡自己知道。
去民政局領離婚證那天,簡箏更是一個字不說,他戴了副墨鏡,甚至不知道沈詡穿了什麼,臉上又是什麼表情。
他以為離婚會是開心的,但並沒有,簡箏坐進車裡,突然覺得自己心口疼得厲害,他做了好幾個深呼吸,啟動車子時發現中控臺上貼著的便籤紙,上面的字跡來自沈詡。
「開車要專心,安全第一」
簡箏咬著牙把便籤撕了,在手裡揉成團隨手往外一扔。
他發誓,他再也不要再見到沈詡,如果沈詡主動出現在他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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