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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箏:
其實有很多話想說,但又覺得似乎沒什麼重要的,從家裡離開那天,你睡得很熟,就沒叫醒你。
我回了老家一趟,看了我的父母,小侄子最近因為生病沒去學校,纏著我給他講題,他很聰明,講一遍就會,家裡人都說他很像我,但他以後一定比我好。
畢業那年我原本就該走的,我確實放棄了那次機會,但我沒有後悔,身邊的人好像都覺得我做錯了,但我並不這麼認為,人總是會在各種衡量以後做出最後的決定。
我的選擇就是留下跟你結婚而已,那個時候確實太喜歡你了。
至於為什麼,也許是因為見面第一天你在飯桌上替不會抽菸的我解圍,就記下了,再也沒忘掉。
跟你說這些,是想告訴你,我的每一個決定都是我自己的選擇,你不用愧疚,包括現在決定再離開,也是我權衡之後的決定。
方千帆的婚禮上,你喝多了,原本輪不到我送你回去,有人起鬨,他們知道我對你的心思,作弄我罷了,方千帆要我送你走,我答應了。
在車上你一直叫他的名字,到家以後也是,你抱著我喊方千帆,我再三掙扎,見不得你難過,最後理智崩塌。
我甘願和你結婚,也接受你所有的指責,我承擔所有的後果。
以前總在獨自一人的時候想,你喊著數遍方千帆名字的背後,有沒有一次想到過我。
我被困著,喜歡是真的,累也是真的,所以後來選擇了及時止損。
以前總覺得喜歡一個人是件很輕鬆的事,後來發現愛才沉重。
簡箏,還記得我們第一次在北州大見面是幾月幾號嗎?
我不太記得了,只記得那天雖然很熱,但天氣很好,我也很好。
後會有期
作者有話說:
昨天太忙了,手機裡面資料還丟了不過現在好了,差不多都能恢復
等倆人再次見面都是更好的自己啦
-3
八月底的北州熱得像蒸籠,沒有一絲風,空氣似乎都是粘稠的,未來的一週會迎來雨季,但溫度卻仍舊是居高不下。
簡箏坐在齊明珠店裡,桌子邊有輛嬰兒車,裡邊躺了個白白嫩嫩肥嘟嘟的小嬰兒,穿著連體的屁屁衣,露出的四肢跟藕節似的,嘴裡的奶嘴被他扔到一邊,兩腿不停上下蹬,不滿地哼唧著。
“你幹嘛呢?”簡箏放下手機,晃著嬰兒車,“餓了?那你等會兒吧,你媽一會兒就來。”
“啊……嗚……”小東西開始吃手指。
簡箏皺著眉看他把白皙的指頭吮得通紅,然後略帶嫌棄地替他拿出來,沒什麼威懾力地警告道:“再吃打你。”
“啊!”小傢伙不知道是不是聽懂了,沾滿口水的手一下子劃過簡箏的手臂,那裡瞬間就變得滑膩膩亮晶晶。
這一幕正好被回來的齊明珠看見了,她把防曬服跟墨鏡摘下,然後去把孩子抱起來,一邊哄一邊說:“寶貝,你可別給你簡叔叔弄生氣了,他是個死潔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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