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見自己,鬥天地,換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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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多個諸侯國,到了戰國時期,便只剩下了秦、趙、魏、韓、燕、楚、齊!”
“這種裂土封疆後,各國頻繁互相攻伐,本質上難道不屬於土地兼併嘛?”
“只不過從民間的土地兼併,變成了更加激烈的諸侯爭霸!”
“正所謂兩害相較取其輕,無論如何……郡縣私田制都要明顯優於井田分封的。”
……
這個世上不存在完美無缺的政策。
華夏何其之大。
人口何其之多。
難免會出現顧上就顧不了下。
如果必須要選。
那肯定還是郡縣私田制,更加符合華夏大一統之共識。
“或許你們還能夠想到……若逢天災,百姓黔首未能種出一年半載的口糧,為了避免餓死,他們只能賣掉土地,由著門閥士族低價肆意兼併。”
許尚深吸一口氣,道:“可老夫必須得提醒一句,在井田分封制度之下,同樣是遭受天災,百姓黔首沒法賣公家的土地,那就只能直接賣兒鬻女,甚至易子而食!”
土地國有,解決得了土地兼併。
卻解決不了老百姓靠天吃飯的本質難題!
秦國有一條律法。
地方受災,朝廷不會給予任何的賑濟。
原因很簡單。
按照大秦律法,有功者賞,無功者不允許擁有任何特權。
於是。
在天災發生之後。
有功者和無功者都沒飯吃了。
如果朝廷選擇賑濟,就會讓無功者渾水摸魚,享受到有功者的待遇。
這就觸犯了商君之法。
遂,天災苦難,民眾只能自行承擔。
有功者可以選擇賣田,熬過難關。
至於無功者。
不好意思。
你只有三個選擇,要麼賣兒鬻女,要麼賣身為奴,要麼易子而食。
同樣的。
中原遭了災,貴族老爺更不可能選擇救濟……
這年頭什麼不多。
就是流民多。
你們死不死跟我有什麼關係?
我的封田遭了天災,損失最大的明明是我好吧?
我還賑濟你?
賑個鬼哦!
除非你願意賣兒鬻女,賣身為奴……而且貴族老爺還得摘摘撿撿,不能什麼歪瓜裂棗都要對吧?
說白了。
在生產力低下的封建古代。
天災造成的土地兼併,已經算是加了一道緩衝了。
因為你有田,你才能賣出田地,換得一家人的口糧。
至於來年……
沒辦法。
來年只能看命了。
若沒有田!
天災一至,你立馬就得看命!
因為你沒有任何資產可賣啊!
哪怕你想賣身為奴,賣兒鬻女,也得人家貴族老爺看得上不是?
更多人的結果只能是吃樹皮,吃觀音土,易子而食!
放在史書之中。
苦難眾生只會留下六個大字。
歲大飢,人相食!
可悲。
可嘆。
書中皆記王侯事,青史不載人間名!
“夫子,晚輩明白了。”
嬴政有些艱難的道:“天災人禍,私田兼併,固然難以防範,卻還是絕對優於井田分封的。”
“土地國有,看似能夠遏制兼併,實則打消了百姓黔首種地的積極性,降低了生產力。”
“其次是剝奪了百姓黔首唯一的實產,讓他們面對天災,不再具備絲毫的抗風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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