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窩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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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爺王中,玉州府人。5年前是玉州府城最大的雜貨鋪商人,也算的是富甲一方的商人!
本可以做一個富家翁,卻因為5年前李烽初來乍到時人生地不熟,需要找一個八面玲瓏的本地人作為幕僚!所以王中動了心思。偶然知道李烽是個色中餓鬼,於是把自己喜歡的青樓頭牌贖身送給了李烽,又送女人又送宅子的,獲得了李烽的青睞,因此謀得了這個師爺的職位!
送給李烽的這個宅子是一個三進院,佔地幾十畝。裡面亭臺樓閣,花園,一應俱全,建築雕樑畫鳳,整個宅院。清幽又不失雍容華貴,造價甚是不菲!在這寸土寸金的玉州府城沒有一萬白銀是建不起來!
另外,經李烽的小妾李陳氏的訴述,當初王忠為她贖身的時候也花了一萬兩白銀。
這兩項加起來就值兩萬兩白銀,為了一個師爺的職位,捨得這麼下本也沒誰了。
問及他為什麼捨得花這兩萬兩白銀謀個師爺的職位時,王中也回答得很乾脆,一是想做幾年幕僚,再透過知府的關係,謀求一個有品級的官位,二是讓自己家的產業找個靠山做強做大。
張剛:“說一說吧,找了李烽這個靠山每年得孝敬他多少銀兩?你們這種公然賄賂,為了自己的利益,擾亂地方商業的行為,罪不輕。你作為師爺應該清楚,從實招來,或許弄個立功表現,可以獲得個從輕發落。
本官既然可以拿下你,就可以查你家的賬,再查這幾年你們有沒有足額交稅,相信你既然能花錢買官,肯定很大一部分也是為了你們家的利益,絕對一查一個準,從實招來,免得受皮肉之苦!”
王中望著張剛,很懇切的說道:“我如實交代,補齊相應的稅款,我家能不能從輕發落。
我做這幾年師爺,從來沒害過人,的確是用了一些手段買下了一些產業,但是我都是按市場價格足額支付銀兩的,在衙門也有相應的協議文書,你可以去找對方查證。
還有,我把這幾年知道的一些其他相關的事情,也有時向你們彙報,能不能算立功表現?”
張剛:“算不算立功,就看你提供的資訊有沒有用,有多大用!如果對案情起到重大作用,按照你說的補齊稅款,查實你家沒做過傷天害理的事情,保住你的家業,也不是不可能!”
王中思考片刻之後緩緩道來:小人是做穩這師爺以後,才為家族謀求利益,確實是透過知府的力量這5年來購買了玉州府大大小小的雜貨鋪四十六間。這5年來共得利20萬兩左右,有兩成給了李烽大人。透過李鋒大人的關係,以5萬兩的基礎進行交稅。按照我朝的商稅是二十稅一,所以小人願意補交了稅款兩萬兩!
小人知道,賄賂官員已是犯罪,但是在官場上這都是潛規則,小人賄賂的錢財都是在當經上說的,從來沒有收刮過民脂民膏,小人認為這可大可小,小人願意向朝庭花5萬兩白銀贖罪,小人知道花錢贖罪在我朝來說是有跡可尋的,也是朝廷對我們這些罪不是很重的人的一次改過的機會。不知道大人能否給一個機會?
張剛:“你個人的事情,本官會酌情考慮,說說李烽這些年買官賣官的事情,你知道多少?詳細說出來!”
這次王中考慮了有一盞茶的時間,才緩緩說出來:玉州府,包含府城在內,總共5個縣。這5年來,經小人手的一共有18次買官賣官的記錄。最大一筆是5年前賣興州縣知縣的職位,也是第一筆買賣官位的交易,當時李烽向吏部力薦興州縣縣丞朱炎升任知縣,當時作價十萬兩白銀。最終朱炎得償所願,並於去年在任上致仕!
有品級的官位買賣一共八次,幾乎每一個縣都有官位進行買賣,共獲得白銀五十萬兩,其他的一些小吏職位買賣十次,獲得白銀三十萬兩。
小吏的職位,由知府全權任命,所得的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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