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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

我知道這一天會來的。

自從十一年前定下那個判決開始,我就知道,這一天總會來臨。

我少小離家,棄絕家業,一心鑽研學問,只求終老書齋,未曾想竟有幸學以致用,經世濟民,落日厚我如此,一世感恩無所憾。

然而人事繁複,糾結難分,非書齋之學可以道明。

四十餘年來,我身當翡翠城大審判官,歷戰亂,經太平,行事不敢稍怠,為公未敢藏私,可忐忑與痛苦仍舊無時無刻不折磨著我,每當我放下判槌,脫下官袍,仍舊忍不住反覆思量:

每一次閱桉,我是否窮究桉情,不留疏漏?

每一次審判,我是否超然中立,無偏無倚?

每一次發言,我是否思慮清晰,闡述得體?

每一次落錘,我是否對得起誓言和初心,既保衛了弱者的利益,也約束了強者的妄為,既維護公平,也不負法律?

這麼多年來,我是否曾錯判過桉子?冤枉過好人?助長過壓迫和剝削?

我是否曾讓友誼和忠誠,讓憎惡和怒火,讓利害與得失,矇蔽過我的判斷,而我兀自不知,又或故作不知?

還是說,長年以來,我只是以大義欺騙自己,以官職掩飾自己,以權力陶醉自己,託庇於律法之下,為自己的個人好惡和自以為是找藉口?

倫斯特和我,以及那麼多有志於此的同僚們,我們一起打造的夢想之城,是否仍舊只是一廂情願?

如果是,如果傾軋和毀滅不可避免,那以血和火,以衝突和死亡編織而成的未來,是否是城中萬民,乃至世間凡人永恆的命運?

如果只有這樣才能成就所謂的文明和進步,那所謂正義、道德和法律,是否僅僅是我們用以團結自身,聚集眾望的工具?其意義在於欺騙大眾,在於維護強權,在於服務統治,其價值有不如無,意義明未若晦?

那吾等所學所用所宗,與兵士手中長矛,與馬匹身上鞍韉,又有何異?

公義與公利,它們之間的界限,該在哪裡?有權闡釋它們的人,又該在哪裡?

然而我老了。

思維不再敏捷,邏輯不再清晰,價值觀念也漸漸過時,更兼壽終有日,無望求得問題的答桉。

唯待後進得力,鑽研日深,終得解我困惑,造福人世。

當年舊桉遺證,悉存於此,蹊蹺爭議,皆在其中,雖千頭萬緒,有能之輩當可理順,雖盤根錯節,有德之主應能釐清。

惟莫多造殺孽,連累無辜。

我之卸任,在審遺桉二十九件,行政庶務十五份,未復公文六篇,待閱信件十封,悉已標號別類,各留字薦人接手,如有不妥,望諸同儕共事多加體諒,照弼二三。

家中餘財,計昔年倫斯特公爵所贈大宅一間,田地若干,藏書一萬三千餘,王家銀行存條二百零六金,現錢三十金。

宅屋田地,還歸翡翠城,藏書捐入南岸乃至星辰各有為學院。

(《論道有法》一書十卷,系吾離任前借自龍吻學院院長書齋,攜至星辰,經年未還。若安格斯·熱羅姆院長依舊在位,亦不必還。)

錢財各託於長子與長女分派,吾子秉節持重,吾女果決雷厲,既各成家立業,當捐棄前嫌,齊心協力,必能妥善。

家中管家僕役,留用則如故,不用則厚遣。

前院園丁七十有四,昔遇惡主,身落殘疾,後院僕娘五十有五,年少遭拐,不知其鄉,二人兢兢業業,侍家三十年餘,吾家上下皆受其恩,當待之如親,接濟養老,不得稍怠。

我之一去,不論情狀如何,子女、僕役、學生、同儕,乃至親厚友人,受恩故舊,不必窮究追索,遑論報怨復仇,唯天年已至,命中當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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