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妖逃之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504章 井中歌(12),恃婚而驕,妖妖逃之,官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她去別處休息下。”
幾個大媽也算是好心腸,走過去把李華菊連拖帶拽的弄走了。
顧修辭從口袋裡拿出自己的證件套在脖子上,“我是蘭市的警局刑偵隊的,現在大家聽我的話,疏散開來,不要圍觀,不要靠近死者一米之內。”
村民一聽他說是警察,出於敬畏之心紛紛往後退。
顧修辭走上前避開了那一大灘血跡,站在曹大志的面前蹲下身子,看到他的脖子上有著明顯的傷口。
沈知微站在他的身邊,“怎麼樣?”
“應該是被割破大動脈失血過多而亡。”顧修辭回答,視線落在綁著曹大發手腕的鋼絲上,“至於鋼絲是生前還是死後綁住的,死亡時間,需要法醫來做屍檢才知道。”
村民漸漸散去,只有那麼幾個人處於好奇心不肯走,遠遠瞧著。
兩個人守著現場一直等到鎮上派出所的人過來。
總共就來了四個人,兩個年紀大的,兩個年紀小的。
年紀大的看了看屍體然後就叫人搬走,另外一個則是找人問話。
“法醫呢?”顧修辭見他們就這麼把屍體帶走,連個法醫都沒過來,劍眉不由的蹙了起來。
這也太草率了。
年紀大的人聽到他的話有些不爽了,“你誰啊?我們做事輪得到你多嘴?”
顧修辭將身前掛著的工作牌舉到他面前,“蘭市刑偵隊隊長顧修辭。”
一聽到是蘭市來的,還是刑偵隊隊長臉色頓時就變得不一樣了,“原來是上面來的人啊,失敬失敬……”
臉上的笑多少透著幾分諂媚的意思。
刑偵隊隊長這個職位在系統裡不算多大的官,可是在他們窮鄉僻壤裡算是大官了。
鄉縣的部門見到市級省級的腰板自然要軟五分,這都是大家心照不宣的事了。
“為什麼法醫沒有出現場?”顧修辭放下工作證問。
老警察賠笑道:“我們這窮鄉僻壤的平日裡最多就是偷雞摸狗,哪有什麼命案啊,平日不可能放著法醫在局裡帶著,所以這屍體要運回市裡驗。”
回頭也是要交給山海城裡負責這塊的人管,他們就是趕過來搬個屍體,蒐集蒐集資料。
顧修辭知道這邊窮,但沒想到窮成這樣,連警務部門都如此不完善。
他們說話的時候,其他人在給附近的人做筆錄。
有一個小年輕是負責沈知微的,詢問她的身份和死者關係,然後問她最後一次見到死者是什麼時候?
沈知微回答:“昨晚十一點。”
正在做筆錄的李華菊一愣,隨後撲向沈知微,“你這個賤貨蹄子是你害死我兒子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