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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面上絲毫不顯,還安慰著道:“郡王不必憂思,您在這裡是全然安全的,再也不會有歹徒能傷著您。”

延平郡王顯得如驚弓之鳥般,勉強笑道:“但願罷。”

證物在這時候取來了。

為了更好地檢視,於星誠沒有讓拿進屋裡,兩刀一槍,在屋門前的青石板道上一字排開,雪白的刀刃,與鋒銳的槍尖在陽光下閃著讓人心中瑟縮的光。

血光。

刀與槍上都染著血,沒有擦,經過了這麼長時間,已經變成了深深的暗褐色,很接近於黑色。

單看這三把兵刃,也可想見當時激戰劃破夜空的慘烈。

薛嘉言咋舌:“打得很厲害哪。”

於星誠先取刀看,方寒霄蹲身下來,似順手般,在他旁邊拿起了長/槍。

槍上有紅纓,紅纓已凝結髮沉發暗,不知飲過多少人血,順著往下看,槍尾差不多是使用時右手握持的地方,燙刻著一個小小的圖案——這個圖案是為了增加握持力,不至於因力戰出汗後手滑,同時也是個徽記。

方寒霄只看一眼就知道,確實是韓王府的。

即便不是,這個假造得也足可亂真,挑剔不出毛病。

也就是說,這個人必然是接觸過韓王府的長/槍,有機會仔細觀察過,方能一模一樣地仿造,而如果要費這個功夫和手藝,不如直接想法去順一支了。

長/槍是武器,武器就有折損率,並且折損率還不低,想從這裡面做手腳弄出一支來,不容易,但有心人又絕對能辦得到。

綜合下來,方寒霄最終的結論是,不用在槍上耗時間查了,槍就是真的。

他轉過臉,向著於星誠點了點頭。

於星誠會意,低聲道:“我知道了。”

他把手裡的刀放下,又去看另一口。

這兩口刀確如蔣知府所言,沒有任何標記,看不出個首尾頭緒。

於星誠沉吟片刻,把刀都放下,站起來向蔣知府道:“這三樣武器暫且都勞使君繼續保管,不要經他人之手。郡王還在養傷,本官不便一直打攪於他,打算先去城外那座驛站看一看,使君方便叫個人與我領路嗎?”

蔣知府不料他如此雷厲風行,一呆,道:“憲臺,那驛站離城有三十里路呢,這都快申末了,這時候出城,趕不及回來的——”

“趕不及在驛站住一夜就是了。”於星誠話語和緩,然而不容反駁,“本官至今才來,已經算是晚了,再經不起一絲耽擱,使君公務繁忙,使衙役與我跑腿便是。”

蔣知府只好道:“好,好,憲臺真是勤於公務,下官愧不可及啊。”

又道,“下官是很想陪憲臺跑一趟的,只是郡王這裡也是要緊,下官不敢不親自守著。憲臺請等一等,下官去喚鄧推官來陪憲臺一同前去。”

推官是府衙佐貳官,主管當地刑名,他來陪於星誠去查案,算是應有之意。

於星誠應了,進去和延平郡王告了別,便出了門,一邊往外走,一邊等著鄧推官來匯合。

等了好一會兒,卻沒等到。

於星誠不耐煩起來,天色若再晚,就真的不便出城了,天下的府衙基本都是一個格局,他知道推官廳在哪裡,當下也不耽擱,徑直自己尋覓著往那邊走去。

未到近前,先聽見了一陣哭嚎。

“老天,你開開眼哪,看看這些賊官,他不為民做主,貪贓又枉法啊——!”

於星誠臉色變了,加快腳步往裡走去。

薛嘉言也忙跟在後面,才走到門邊,就忙好奇地伸頭往裡打量——不是他沒同情心,一般的“民”,可真不敢來官府這麼哭,聽聽這嚷的話,透出一股豁出去的狠勁,與其說哭,更像是撒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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