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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國度中。

夜晚,李初一那個小院之中。

此刻,他與反九正在月下對飲,就自釀的米酒,香甜不醉人,但是上頭。

“反九兄,你是否有件事情忘記做了?”,李初一放下酒杯,隨後輕聲說著,看著對方的目光也是帶著深意。

而他話中所指的,自然就是以言為殺。

沒錯,李初一雖然依舊身處這凡人世界中,但是他卻記起了自己過往,記起了自己是誰。

因為,他眉心的那道規則已經凝成雛形了,這道規則很簡單,卻又不簡單。且是從古至今,從未出現的一條規則。

只有三個字。

我是我!

字面意思,就是我永遠記得自己是誰,永遠是自己,不會忘記。

所以在這條規則成形的那一刻起,他便是回憶起了自己一切過往,也知道自己為何入了這方凡人國度。

‘我是我’這道規則,似乎用處不大,但是對於紋宗修士而言,這卻是最珍惜的一道規則。

因為他們銘刻萬物規則在身,隨時有被規則同化,失去自我,人性全消的危險。

若是李初一將來一天也面臨這種處境,除非他這條規則被磨滅,否則他總有一日會記起自己是誰的。

這道規則是老乞丐一指點在他眉心,又過了這些年才有了個雛形,其中深意不言而喻。

“李兄,難道你也?”,聽著李初一如此說辭,反九有些驚疑。

“喝酒喝酒,咱們雖過了幾年平淡日子,但一直沉迷在此也不像話啊!”,李初一哈哈笑著。

第二日,李初一難得沒去學堂,而是在萬人大鎮上閒逛了起來,以言為殺,也得先有個目標才行啊。

半天后,一無所獲。

畢竟這鎮子很是富庶,大夥兒安家樂業,且民風彪悍,平日裡大家嘴上葷段子不斷。

想以言殺人,怕是有些難度。

李初一略微思索,便是把目光放在了數十里開外,據說那裡有一棵老槐樹,樹下有家客棧。

老闆娘風韻猶存,幹得卻是黑店,做的也是坑殺路過商旅的買賣,不止如此,還會將人剁成餡兒做包子。

鎮子外,李初一抬頭看天,陽光正好,他打算去瞅一瞅。

選了匹快馬,數十里很快而至。

到了地方,果然有一家店,旌旗飄揚,看著倒也像模像樣的。

老闆娘四十來歲,很是熱情,面板白嫩,早已熟透。此外,還有四五個長得凶神惡煞的夥計。

接下來李初一佯裝過路客,事情發展也沒出乎他意料,果然是一家黑店。

他被迷暈後,帶到地窖之中,這裡到處是殘肢斷臂,還有正在剁人肉餡兒的矮胖子,活生生一個血腥屠宰場。

有完美人族在前,李初一見這一幕,自然是黑著臉。

所以當即大發神威,畢竟練了這麼些年刀,就算修為、肉身之力被封,手底下也還是有好多把刷子的。

此時,店門緊閉。

李初一坐在店內,身前跪伏著老闆娘,和幾個店小二。

他決定了,把人嘮叨死。

說不好聽一點,就是把人煩死,好聽一點,就是讓他們心生愧疚,以死謝罪。

“哎!”

李初一嘆了口氣,然後便是在十二之地所有生靈震撼目光之中,掏出來一個木魚。

然後一下接著一下敲著,口裡吟誦起了大悲咒,且重複一遍又一遍。

一時間,木魚聲,誦經聲,如魔音一般縈繞在十二之地眾生靈、黑店這夥人腦中。

因為李初一根本沒好好念,他發音怪模怪樣的,聽在耳中難受至極。

而原因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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