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吳娟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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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市第一看守所。
“9526,你的個人隨身物品。”
一名身穿警服,戴著警制平頂帽的女警官把一個揹包遞給面前的女人。
那女人未施粉黛,面貌姣好,只是面容有些憔悴,接過女警遞來的揹包,說了一聲:“謝謝劉管教。”
“好了,你就可以先回去了,請記住,取保候審期間不得離開平安市區,有什麼情況及時通知你們轄區派出所的民警,片警叫林東,這是他的聯絡方式,記住了嗎?”
“記住了,劉管教。”
“好的,請跟我來。”
說著,那女女警就帶著這個女人一路向前走,穿過一道大鐵門,又開啟一扇鐵絲網門,外面還是一道緊緊關著的抽拉鐵門。
樓頂上有武警把守著,有意無意的拿槍對著這片由門與門隔出來的空白區域。
終於,最後一扇門開啟。
劉警官示意她可以出去了。
這個走出大門、走出高牆的女人,正是吳娟。
以她參與違規操作的那近億的銀行貸款,她原以為至少兩三年,都是不要想見外面的天日了。
但沒想到僅僅過了不到一個月,她就得以出來了。
原因卻是她意想不到的,她懷孕了。
得知這個訊息,她不知是該欣喜還是該恐懼,一種十分複雜的情緒交織在心中。
低眉順目地走了幾步,吳娟才稍微敢抬起頭。
平安市第一看守所離市區倒不是太遠,但比較偏僻。
好在沿著大路一直走,離看守所約莫1公里處,有一座公交站亭。
吳娟從包裡拿出她的蘋果手機,開機。
手機電量雖然不足,但還有一絲夠打幾個電話,發幾條威信了。
並且坐公交車刷nfc是夠了。
等公交的間隙,吳娟拿出手機撥通了一個電話。
一撥通,裡面就傳來了“您好,您所撥打的號碼已停機”的聲音。
吳娟早有預料。
沈健不知所蹤,有兩種可能。
一種是和她一樣也被抓了起來。
另外一種,那就是不知道跑哪去了。
當然,去哪估計也不會告訴她的。
後一種的可能性比較大,因為接受審訊的時候,吳娟曾經被問問到過是否知道沈健的下落。
吳娟當時沒有多想,說自從被帶走也沒什麼聯絡,根本不知道他會去哪裡。
她的爸爸、媽媽、弟弟自然也不會來接她。
因為,都擱看守所待著呢。
吳德:吳娟弟弟,不務正業,賭博成癮。
吳向前和張桂花因為被陳涵那幾千萬的財產衝昏頭腦,和兒女一起在稅務局門口鬧訪,
後來種種證據表明,吳娟一家完全是誣告,檢察院這下把他們衝擊國家機關、誣陷國家幹部的行為坐實了,一個尋釁滋事自然是少不了的,這種量刑不會太嚴重,但判處兩三個月的拘役什麼的,肯定是少不了的,自身難保,如今自然沒有辦法來接吳娟。
至於吳德,上次搶奪賓士車的事就夠他喝一壺的,就算不能按最高量刑,金額特別重大,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但恐怕一個1到2年的有期徒刑八成是跑不了。
在致力於把吳娟一家人送進去方面,陳涵比較積極,但金木律師事務所更積極。
畢竟1100萬的天價委託費啊!
可誰料想,陳涵直接把記簡委給搬出來了,一記“魔法攻擊”一錘定音。
金木再不賣點力,顯得這個夏國第一紅圈所很不專業,很傷口碑的。
等到公交車,吳娟一個人上了車。
好在吳娟素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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