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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狼之妖相關案件十幾起。除了第一起的新娘失蹤案的受害,新娘是隔壁名為蕭家鎮的地方,嫁到本縣新娘外。其餘受害者皆是昌南縣待字閨中姑娘,或者年齡在四五歲以下幼童。還有一些失蹤人員則是失蹤小姐的貼身丫鬟。

有些小姐,孩童失蹤時,一塊陪同趕路的老媽子,小廝並未同時失蹤,只是昏迷於案發現場。多數姑娘都是單獨外出的時失蹤的,能在失蹤現場發現的資訊,僅僅是擄人者故意留下的狼妖血爪印。還有一些是報案者提供的個人資訊,就沒有更多資訊了。

“有用、能用資訊太少了。這讓我如何下手啊?”周森內心感慨道。

隨後又向主簿嚴學調取了所有受害者的戶籍資訊,並把縣令上官無厚又請了過來。周森若有其事的向上官無厚說道:“上官大人,經過我剛剛多番推演,發現此次擄人妖物可能來頭不小,法力高深,留下的妖氣太稀薄,幾乎無法察覺。想要憑藉這些資訊,準確追蹤到妖王,還是比較困難的。”縣令焦慮的問道:“張天師,那這該如何是好啊?” “上官大人,切莫著急,接下來我準備到這些受害者家裡,實地走訪一遍。看看能不能找到更多有用線索來定位妖王。”周森寬慰縣令說道。縣令上官無厚如釋重負的回覆道:“張天師,此案全依賴天師你了。縣衙差役你可隨意差遣。”隨後又吩咐王五,馬龍道:“你們要緊隨張天師,避免張天師受到任何傷害。”

第一案,周森、香草來到了失蹤首案-新娘失蹤案王員外家中。召集了所有迎親人員,詳細詢問了,接親當天的具體情況。據迎親人員描述,與那日客棧店小二所述,並沒有多大出入。讓周森頗感奇怪的是,在王員外家並沒有見到王員外的新郎兒子。

第二案,縣令上官無厚的兒子,周森已經確定是死於狂犬病,應該跟失蹤案沒有多大關係,所以周森並沒有在此案上過多糾結。

第三案,屠戶榮家。雖然家主屠戶榮五大三粗,滿臉橫肉,但生的女兒眉清目秀,身形豐滿又高挑。生於屠戶家原因,性情比較大大咧咧,時常一人往返於表親之家。出事當日,早上前往舅舅家,說好晚上回來的,結果一夜未歸。第二日屠戶榮前往舅哥家尋找,得知前一天傍晚前就已返回。親朋好友連續尋找幾日未果,在榮屠戶與舅哥家來回路上,有親朋尋找時榮女兒時,發現了血爪印記,遂報案衙門失蹤。

前十案受害者,多是單獨或者僅有貼身丫鬟陪同外出時失蹤。

第十一案,本地富商沈家,經營行業眾多,生意遍佈全國,家財萬貫。一般沈家人出行皆有護衛。出事當天,沈家小女兒沈千柔,因母親病重,憂心母親病情,遂上山去寺院為母親祈福,傍晚回城路上失蹤。據當時跟隨護衛回憶,回城路上突然妖風大起,紅光閃爍,映出狗狼之妖龐大虛影,奇異香氣瀰漫,隨後眾護衛及隨從老媽子等均被嚇暈昏迷過去,等眾人醒來後發現轎中小姐及貼身丫鬟,均已失蹤,跟隨的護衛,老媽子等等,卻都只是昏迷,並無其他異樣。最後幾起失蹤案情況類似。

第十一案之後,縣衙就開始懸賞世外高人,前來捉拿狗狼之妖。前來捉妖者,有和尚,有道士等,各類捉妖之人。他們收完賞銀以後,都聲稱已擒住妖物,有膽大之人信以為真,傍晚出行,可後來又發生了後面几案。案發情況皆與之前案情類似。領賞者都是坑蒙拐騙之徒。

周森、香草幾人遍訪了,所有失蹤案相關人物。均未發現直接指向性線索。

周森與香草等人又對案情進行了深入梳理,除第一、二案外,其餘受害者都是本地人士,均為未出閣姑娘,或者孩童。作案手段越來越成熟。從起初擄掠獨自外出,再到少數人一起外出者,最後從成群結隊外出人群中擄掠目標人物。

香草頗為憂心的問周森:“木木,你確定不是狗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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