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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

那為什麼學不會呢?

可能這方面實在太笨吧。

林琛把祁碩捎到宿舍樓下,祁碩沒有直接上樓,他走去了宿舍樓附近的湖邊,看著結了一層薄冰的水面回撥去電話,“喂?爸。”

電話剛接通就聽見祁正濤的義正言辭:“你媽這個瘋女人跟我鬧離婚!你趕緊去勸勸她!”

祁碩倒吸一口冷氣,瞬間感覺肺管都是涼的。他舔了兩下乾燥的嘴唇,清了清嗓開口:“離吧。沒必要。你拿她當什麼你自己心裡也清楚,離了吧,這是個機會。”

電話那頭的梁春華搶走手機,對祁正濤破口大罵道:“我就說,我兒子指定支援我!明天就去離婚!離!我走了你趕緊把那個三兒帶回家!這麼多年,你沒少打我!小碩爺爺剛死,你個挨千刀的,沒動手嗎!”

祁正濤動氣在電話那頭怒罵道,“你們一個兩個都有病!祁碩!你就是一混賬!我白養你這麼大!”

晚風吹了沒一會祁碩嗓子有些沙啞,他的聲音比這零下的天氣還要冷,“我是混賬有所謂嗎?你們安排好我弟就行。”

混賬這個詞祁碩張不出口去辯駁,也許在踏出那片土地的時候他就已經十惡不赦了。

而梁春華口中的那場暴力,是七年前的。祁碩雖沒見到,但在梁春華一次次的渲染下早已耳濡目染。

關於家暴,他印象最深的是三年級。祁正濤和梁春華打架,梁春華拿著刀,祁正濤一把奪走,每一個巴掌精準地落在她的臉上,她嘴角流著血,祁正濤撕扯著梁春華的頭髮往牆上撞,嘴裡罵著:“我今天不打死你這個賤人,我就去死!”

那時候的祁碩也就一米二,不大點人跑上前去打算攔住祁正濤,被祁正濤一腳踢在腰上,他直接滾到了地上。踢他的那雙鞋,還是一雙尖頭皮鞋。

記得那時祁正濤手機有響起,是他一個叔叔打來的,他狼狽地從地上爬起來去搶手機打算求救,被一把拽回拎著脖子扔在地上,他的腦袋磕在沙發角上。

到現在後腦勺頭髮下面還有個小疤。

祁正濤瞪大那紅色彷彿滲著血的眼睛怒視著祁碩,一字一句彷彿死刑前的判詞:“想跑?我今天不把你們娘倆打死,嘴撕了,我就不信祁!你敢打電話一個試試!信不信我真打死她?”

第二天祁碩的腰部全是青紫,小孩鋥亮的光頭上有好幾處淤青,背上還有紅色的掌痕,膝蓋的傷疤慘不忍睹。

那場暴力的起因來自一場不能確定的出軌。

祁正濤給一家賓館投了錢,前臺裡有個漂亮的年輕姐姐,她熱心地給祁碩糖吃還陪他玩。

那個年代的手機還是翻蓋的,這天他要回家時漂亮姐姐給他看了一張照片。照片是在賓館房間裡拍的,白色的背景牆和白色的床,這個女人胸前只圍著一條白色浴巾坐在床上。她告訴祁碩,這張照片是祁正濤拍的。

那時也許是天真的有些傻逼,他竟然不明白這是什麼意思,飯桌上吃飯時當玩笑話提了一嘴,梁春華和祁正濤鬧了起來。

這是他記得最清楚的一次家暴了,但最可笑的是,祁正濤以喝醉了斷片為由,忘記了這場暴力。

三年級,不懂法律,不敢報警,只能乖乖地當一個不敢言語的受害者。

他是恨祁正濤的,但除了恨也做不了別的。

這麼多年過去了,他也開始麻痺自己那件事是假的,他選擇逃避性的遺忘。

時間洗刷的是罪行還是記憶,好像都不重要,祁碩得到的不過是一小道腦袋上的傷疤和不願回想的疼痛而已。

再往後捋,就是初中了吧。

在他爺爺車禍後,七年前,那是祁正濤最後一次打梁春華。不過也是這之後梁春華一病不起,醫生檢查出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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