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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願,終究還是要面對京兆衙門的傳喚。
京兆尹也乾脆利落,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但這類案子只要一方能狠下心來證據確鑿還是很容易斷的。
最怕的就是一方明明有證據偏又捨不得斷乾淨,牽牽絆絆藕斷絲連拿衙門當雙方扯皮拌嘴的工具。你這邊秉公執法了,轉頭人家夫妻破鏡重圓。百姓不會去說這對夫妻如何,指不定還能編出幾段佳話,回頭就說官府刑罰嚴苛不通人情。
按照《大盛通律》,女方騙婚,父杖責五十,徒三年,送還聘禮,女方歸家嫁妝不可帶走。男方騙婚,父與男子同杖責五十,徒五年。女方歸家聘禮不退。
之所以有這樣的差異,是因為在世人看來女子的婚姻完全是由父母做主的,即便是騙婚責任也全在父母。而且女子因此被休棄名聲敗壞以後再難出嫁,就已經是極大的處罰了。
因為駱明湘態度堅決顯然沒有再跟許昭臨和好的意思,京兆尹判案也極快。
淳安伯並不知情,只以管教無妨杖責五十,免徒刑。
許昭臨和淳安伯夫人,各杖責五十,淳安伯夫人騙婚徒五年。之前鄧玉娘告淳安伯夫人意圖殺人滅口,乃是不慎遇到小混混誤會了,不予責罰。
許昭臨騙婚,意圖更換嫡妻與外室所生之子,但並未執行且是自行放棄算是懸崖勒馬,徒六年。
判許昭臨與駱氏女斷絕婚姻關係,駱明湘腹中孩子歸駱家所有,與許家再無瓜葛。
宣讀完判書,京兆尹將身邊驚堂木一拍,問道:“雙方對本官的判決可有異議?”
駱謹言側首去看駱明湘,駱明湘垂眸道:“民女並無異議,多謝大人秉公斷案。”
京兆尹滿意地點點頭,他也自覺自己並未偏袒任何一方,駱家能滿意自然是再好不過了。
駱家若是施壓要求重判,他也沒有法子。
“淳安伯府,可有異議?”
淳安伯此時面如枯槁,只是搖了搖頭沒有說話。
被人押跪在地上的淳安伯夫人卻是滿臉不甘,伸手想要去扯駱明湘的裙角,“明湘,你為何如此狠心?!這些日子咱們家對你不好麼?你快跟大人說說好話啊。”
駱明湘平靜地看著她沒有說話,許昭臨臉上滿是痛苦之色,“明湘,你真的不願意給我一點機會麼?我們這些日子的夫妻情分,你……”
駱明湘道:“我昨天已經給過你機會了。 ”
許昭臨不語。
昨天?讓他今早將和離書送過去,這算什麼機會?
她怎麼能如此狠心?他只是當初年少時一時糊塗,早就暗暗有些後悔了,想要和她好好過日子啊。
“明湘,我知道錯了。”許昭臨哀求道:“我早就想跟你說了,只是不知道該如何開口,你原諒我吧!”
駱明湘側首對身邊的駱謹言和駱夫人道:“大哥,娘,我們走吧。”
他們並不是和離,而是被官府直接判了斷絕婚姻關係,官府自然會寫下斷絕關係的文都用不著拿了。
蘇氏神色肅然地點點頭,不再看那滿臉懊悔的曾經的女婿,拉著女兒往外走去。
京兆尹掃了一眼堂中眾人,沉聲道:“拖出去,行刑!”
看著一臉木然的淳安伯,京兆尹心裡難免對他生出了幾分同情。
別看他這裡免了他騙婚的徒刑,這位淳安伯真正的考驗還在後面呢。
家裡出了這樣的事情,明顯就是淳安伯管教無方啊。
這幾日天天有人彈劾淳安伯府,彈劾的摺子早就在攝政王案頭摞得老高了。如今衙門的判決出來了,淳安伯府恐怕也要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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