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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家兄弟原以為沈青會把剩下的半頭野豬給他們,誰知沈青卻讓他們另拉一整頭走:“雖然不打算自家賣了,但我娘在村裡也有些交好的人家。若是燕子姨、李叔麼他們想買,就從這半頭上面出。”
這就不算賣肉了,價格不為著賺錢,半賣半送的主要是讓苗氏拿著做人情。
苗興搓著手:“這一整頭都給俺們?也太貴重了,俺們也吃不了這些啊。”他心裡正經挺猶豫:要說他不想要一整頭豬吧,那是假話。青哥兒現在可是有十四頭豬,那麼多,給倆舅舅漏一頭也不算什麼。
沒看他給吳桂香和連二嬸都是四分之一頭嗎?自己這是親舅舅,比她們多的些不也是應該?
可另一方面,這一頭野豬的價格也太貴了!時下豬肉價格,上好的帶四指肥膘的,得二十文一斤——如今大家肚子裡都缺油水,那肉越是肥,越是價貴。
瘦的和排骨反倒便宜些,卻也要十幾文錢。這野豬身上沒什麼肥肉,便都按十五文一斤算,四百斤的野豬刨去皮毛內臟豬血甚至豬頭、蹄子,少說也能出二百五十斤的肉。
時下一貫錢是一千文,一兩銀子則是一千五百文,這一頭豬單那一身肉就值二兩多三兩銀子。
之前沈青和苗氏回來,拿一條豬腿,拿兩塊料子,那就已經是很重的禮了!誰家出了門的姑娘能給孃家送二三兩銀子的東西啊?都是平頭老百姓,又不是嫁了高門回頭接濟窮親戚,哪個孃家又好意思收出了門的姑娘這麼重的禮,不得讓鄉親四鄰吐沫星子淹死!
沈青道:“吃不完就燻成臘肉,醃成鹹肉,慢慢吃。或者拿去賣了也行,總歸這頭豬給你們了,你們自己看著處理。之前我娘和離的時候,村裡不是好些人過來幫忙,舅舅實在覺得多了,給人家一人割個斤的,拿去謝謝他們,再給我兩個舅母孃家也送上一些。”
沈青也聽苗氏說了劉月娥和李豔子拿了錢出來的事情,在自家有餘力的情況下,多照拂些親戚也不是啥大事兒。主要劉月娥和李豔子的這行為,也說明了人家是真心待他們的,不是那等計較難纏的。
苗興卻仍道:“不是這麼個事兒啊。”
沈青其實知道他的顧慮,便安撫道:“舅舅別隻當這是白送給你們的,今天一天,舅舅們和表哥表弟也出了不少力氣,十幾頭野豬從山上抬下來,這要是請村裡人幫忙,得給人家多少錢?還欠了他們人情。再者這些野豬要拿去縣城賣,我們娘倆是兩眼一抹黑,石渠村誰在縣城酒樓當賬房,誰和肉鋪子的關係好,我們哪裡知道,不都得舅舅們操心幫著我們娘倆跑關係?誰要是亂說嘴,舅舅就告訴他們,你們拿的這是辛苦錢!”
其實要按沈青的想法,出來門子的女子和哥兒不能往孃家拿貴重東西,歸根結底是世人認為,女子和哥兒本身並沒有財產,哪怕這女子和哥兒一樣下地幹活,一樣紡織刺繡掙錢,只因她們嫁到了夫家,是夫家的人了,這財產就一樣就是夫家的財產。
而她們往孃家送東西(),也就變成了拿夫家的東西去補貼孃家?()?[()]『來[]看最新章節完整章節』(),有胳膊肘往外拐之嫌。
且不說這種世情對或不對,苗氏如今都沒夫家了,沈青也沒成親。亙在這中間的那個“夫家”都不存在了,怎麼他們還要遵循著這種規矩啊?
家中的財產就是他們娘倆兒的,他們想給誰就給誰,想給多少就給多好,誰能管得了他們!
並且,沈青之後肯定要帶擎他們發財,每次都這麼小心翼翼推三阻四還不夠麻煩呢,沈青希望他們能慢慢適應,別總覺得東西多,不敢要。
這樣想著,沈青又玩笑道:“要還嫌多,我們娘倆初二回去就不拿禮了,只空著兩隻手上門去大吃大喝,也省的拎著大包小包還要受累,只當這豬是提前給了年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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