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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寶衣沉默。

婚前不碰,還能用禮法當擋箭牌。

但是連新婚之後都不肯碰,這裡面顯然很有問題。

“我不管金敏是為了什麼而娶我,但我既然嫁過去,那就是他們家的新婦。”南寶珠眉眼堅定,“他們最好沒有對不住我的地方,否則……家族也好,生意也罷,別怪我翻臉不認人!”

南寶衣仔細詢問才知道,原來金夫人為了表達對南寶珠的喜愛和信任,在他們新婚第二天,特意將金府的生意賬冊送給小堂姐看。

所以小堂姐對金家的生意賬目,其實是很瞭解的。

南寶衣不禁哂笑。

估計金夫人萬萬沒想到,嬌憨蠢笨的小堂姐,會對數字和賬本有著天然的敏感,稱之為一目十行見之不忘也不為過。

姐妹倆說了很久的話,直到侍女來請她們回松鶴院。

經過假山時,斜上方傳來琅琅讀書聲。

穿勁裝的少年,捧著書坐在石頭上,正一行行仔細誦讀。

“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于歸,宜其室家——”

許是注意到不對勁兒,讀書的少年抬起眉眼,朝花徑望來。

映入眼簾的少女,膚白勝雪,穿正紅牡丹襦裙,俏生生站在陽光下,眉眼嬌憨如初,卻梳著精緻的婦人髮髻。

雖然好看,但那髮髻也太礙眼。

寧晚舟握著書卷的手悄然收緊。

眸色沉黑而狠戾,他像個小混混般冷嘲熱諷:“喲,這是三日回門呢?也就嫁了個土財主,瞧你整得跟衣錦還鄉似的。”

土財主……

南寶衣咬唇憋笑。

小公爺的怨氣還真大,連南越國首富都被他稱作土財主了!

“是啊,回門瞧瞧。”南寶珠脆聲,“你倒是讀上書了,你認得全書上的字兒嗎?可莫要讀錯音,平白惹人笑話!”

寧晚舟心裡那個氣。

眼見南寶珠繼續往前走,他高聲:“喂!”

“幹嘛?”

少女回眸,髮間珍珠步搖輕曳,是極美的樣子。

如今已是六月中旬,蚊蟲漸漸多了起來。

南寶珠脖頸間有被蚊蟲叮咬過後的紅痕,陽光下十分醒目。

寧晚舟注意到紅痕,臉色漸漸發黑。

半晌,他為了維護自己的體面,咬牙道:“我如今已經不喜歡你了,你別總端著高高在上的架子!我也不是沒有姑娘喜歡的,我昨夜吻了她,我還打算七夕時帶她去觀鳳台,為她放湖燈。”

觀鳳台臨著觀鳳湖,每到七夕時節,會有無數年輕男女結伴同往,花重金買下一盞盞寫滿對方名字的蓮花燈放進湖裡。

哪個姑娘的名字最多,就是當年七夕最有排面的姑娘,地位和花朝節時選出來的“百花神”一樣,也能載入地方史冊,成為美談。

面對寧晚舟的挑釁,南寶珠:“哦。”

寧晚舟:“……”

“哦”是什麼意思?

他看著南寶珠繼續往前走,忍不住喊她:“南寶珠,金敏會為你放湖燈嗎?七夕那晚,你敢不敢去觀鳳台,敢不敢讓金敏與我比個高下?”

南寶珠轉身看他。

少年唇紅齒白,面容極其俊俏。

哪怕眼底藏著狠戾,也絲毫不影響他的美貌。

幼稚又執著,卻讓人心軟得一塌糊塗。

她微笑:“好呀。”

寧晚舟目送她離去,摸了摸腕間的銀鐲子。

他用所有積蓄買下來的,因為南寶珠不肯要,所以他就戴在了自己的手腕上。

陪他讀書的十言,小聲道:“小公爺,哪兒來的姑娘喜歡您呀?”

這般狠戾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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