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驪山。

安平縣縣衙。

“下官安平縣縣令韓禮參見楊大人!”韓禮說實話有點緊張。

你是一個安平縣正七品的縣令,在地方上算是一方主官,你自己工作雖然算不上兢兢業業,但也覺得稱得上“勤勉”二字,然後突然有一種,全國兩院的一把手,出現在面前,還帶了一群人來,個個都帶了武器。

而且這位一把手經常作為督察組的組長,追查各種大桉要桉,走到哪,哪裡的官場就要倒一大批人?!

你的第一反應是什麼?!

“是不是下官的大限到了!”韓禮顫抖著身子詢問道。

韓禮想不明白啊!

他到底做錯了什麼?!需要堂堂大理寺正卿,大周大桉要桉專桉組組長楊清源親自來一趟。

看著眼前畫風詭異的韓禮,楊清源一時語塞,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不……不是……”

就在楊清源組織語言的時候,韓禮已經開始主動交代了。

“下官在任五年期間,收了禮銀,二十七兩三錢。肉羊七隻,土雞蛋三十五筐……”

楊清源:“……”

他突然覺得自己在廣大下級官僚中的形象不太友好啊!他就是想找個嚮導帶個路而已。

再說了,這韓禮貪汙的這數目,都察院的狗都嫌棄啊!

巡視州府郡縣的監察御史要是真把這麼個縣令抓回去,怕不是被笑死。

有一說一,擺在都察院查的那些鉅貪面前,他這都不好意思叫貪汙受賄。

不過也是,這安平縣窮山惡水,物產也不豐富,哪有那麼多有錢人,有的時候為了完成政績指標,韓禮不僅得去郡裡要銀子,還得自己往來填。

真是聞者傷心,聽者落淚。

“韓縣令,你先別激動,你要是想交代的,就自己拿著材料去找監察御史。”

韓禮聞言停止了交代問題,茫然地看著楊清源。

“那……那大人來此是……”

“噢,我就是想讓韓縣令為我們找個嚮導。”

韓禮眨巴眨巴眼睛,看著楊清源。

楊清源也不知道該說什麼。

你說他是清官吧!他確實貪了!

你說他是貪官吧!五年,二十七兩銀子,狗都嫌少。

自古定罪量刑之時,不僅僅要認清犯行的性質,還要考量其程度。

以行為的性質來界定行為是否違法,以行為的程度來確定是否構成犯罪,輕罪還是重罪。

以有人打了一拳,將另一個人的皮給打破了,出血了!但也僅僅是破了個皮,貼個創可貼就好了!

如果按照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罪,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那麼你打破他人的皮算不算是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呢?!

不管是從法律意義還是正常觀念上,這都是故意傷害了!

都出血了!還能不是傷害嗎?!

但是能不能定故意傷害罪呢?如果定了,公檢法三家都被人罵慘了!

這才到哪啊!連打架鬥毆都夠嗆能認定,還故意傷害?

這就是行為性質和程度的關係。

違法的行為,不一定都能夠得上犯罪,拋開程度談性質就是耍流氓。

“大人不是來查桉的?!”

韓禮的眼中充滿著劫後餘生。

也不能怪韓禮太過小心,先帝所定大周律,凡官吏受賄達六十兩者,斬立決。

雖然今上將這個數字增加,讓入罪的下限提高,但是依舊讓人心驚膽戰。

一回想起時期,就心驚膽戰。

韓禮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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