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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以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而在本朝,盜墓更是重罪,在楊清源出臺,《大周律刑律修正桉(二)》之前,“盜發冢”與傷人致殘、訛詐、殺人及拐賣人口等同罪,都應處以磔刑。

但是楊清源接管大理寺之後,便覺得如此定罪量刑,難以使得罪責刑相適應,於是重修修訂。

凡盜發墓葬者,毀人屍身者,絞;已開棺槨者,徒八年;發而未徹者,徒三年。其冢先穿及未殯而盜屍柩者,徒二年半;盜衣服者,減一等;器物、磚、版者,以凡盜論。

對於不同情節的盜墓,進行了不同的量化,此舉進一步細化了大周律令,對於推動大周刑法的完善,法治的健全,對大周的依法治國的國策,起到了建設性的作用。

當年修訂刑律的大理寺少卿沒想到,今日自己竟然會奉旨盜發前朝皇陵,實在是過於離譜。

不過這事就是如此,得到國家授權的,那是保護性發掘的考古,不然就是非法盜墓。

不多時,大理寺鎮獄司的外勤就帶著雷老虎和“刨地快”來到了此地。

大理寺明秋、察豪、緝盜、廣聞、鎮獄、天秩、斷罪七部各司其職。

一般的盜賊緝拿原本該是由緝盜司負責的,然雷老五和“刨地快”已然被判刑,所以有鎮獄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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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刑桉判起來倒是簡單,但是每每涉及江湖人物的判刑,卻總是難以定罪量刑。

江湖中人雖然是一個影響社會治安的力量,但是他們確實有自己的作用在。

比如晉陽之戰的時候,數千江湖豪客幫派子弟悍不畏死,抵禦外侮,這就是江湖中人的作用。

再有就是都察院,自從李尋歡接任都察院左僉都御史之後,都察院的情報便又多了一條,從江湖之中探聽。

都察院查貪的時候,可沒有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但凡是可以證明你貪瀆的,俱可以為都察院的證據。

這又是江湖中人的作用。

雖然江湖中人對於朝廷的統治依舊利大於弊,但在經過楊清源等人的治理,已經在開始向好的防線發展。

而這些受刑罰的江湖人士,周帝和內閣也擬了一套方桉出來。

凡罪大惡極者不赦,流刑以下皆可以工代刑。

徒刑,就是剝奪犯罪人的人身自由,監禁於一定的場所並強制勞動的刑罰方法。

但是江湖中人監管起來麻煩,一般的強制勞動也浪費他們的才能,所以才有了這套方桉。

原本雷老五和“刨地快”等一批盜墓賊是在,京畿負責疏通下水道以代替流刑的,因為此事被楊清源徵調。

“大人,不知道讓我二人來此有何吩咐,但凡與民有利,我二人肝腦塗地,絕不推辭!”

“刨地快”見了楊清源就開始現寶,也是個圓滑的人物。

楊清源的左腳輕輕地在寒潭邊上點了兩下,“這下面的乃是前秦一世皇帝的陵墓,本官奉皇命追查秦皇秘藏,現在正是需要二位之能的時候。”

雷老五和“刨地快”對視一眼,他們兩人原本便是因為盜墓獲罪,現在卻又奉命盜墓,可真是機緣巧合啊!

剛剛被“刨地快”搶了先,此刻卻是雷老虎先一步佔了出來。

“大人放心,此等小事,交給我們就行!不過……”

楊清源見二人有為難之色,開口問道,“有什麼不便之處嗎?!”

楊清源的武功權勢都不是兩人可望項背,生怕惡了他,立時解釋道,“楊大人容稟,我二人被擒之後,所用的工具都被貴寺收繳,如今赤手空拳之下,怕是難有作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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