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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靜生有一段不為人知的過去。
他的親生母親私生活糜亂,前科累累到能嫻熟鑽法律空子,他就是她為了避免牢獄之災而懷上的工具。她沒有親屬,腹中胎兒生父不詳,所以出生後過了哺乳期,無人撫養的情況下就要被送到當地福利院。
養父賀宏志是個獄警,雖母親當時被監外執行,可圈子就這麼點大,賀宏志聽說了此事後,生性善良的他,便領養了賀靜生。
賀宏志有一個獨生子,已經上初中。妻子是超市裡的收銀員,家裡生活不算富裕也至少不拮据,可賀宏志先斬後奏帶回去一個襁褓中的嬰兒,斷崖式拉低家裡的生活質量,妻子一百個不同意,嚴重到鬧離婚的地步,最後還是拗不過賀宏志。
時常在他面前抱怨,罵他老好人,怎麼不把福利院的小孩全都領養回家,還說是不是以後每次遇到這種狀況他都要同情心氾濫多管閒事。
賀宏志自知理虧,面對妻子的牢騷和指責,他每每都保持沉默。可還是會頂著壓力盡可能地對賀靜生好,省錢給他買好一點的奶粉,給他取名字,為他辦一個簡陋卻不失心意的週歲宴。
會因為他牙牙學語時第一個會叫的是爸爸而高興一整天。也會在他開學第一天給他買新衣服和新書包。
賀靜生從記事起就知道自己的身世,因為養母從來沒有掩飾過這個事實,她時常把“要不是賀宏志那老好人,你現在指不定在福利院怎麼樣了呢”這話掛在嘴邊。
老房子不隔音,他也經常聽見深夜裡賀宏志和養母爭吵,賀宏志讓她不要在孩子面前唸叨這些,養母總會沒好氣嗆回去:“不說,不說誰知道你賀宏志多了不起攬了個這麼大的活兒啊,我就煩死你老好人的樣子,我偏要說,讓他自己心裡有個數兒,懂事點的就該好好孝敬我們!”
得知自己是個罪犯的孩子,賀靜生也一度無法接受這個噩耗。
相較於自己是罪犯的孩子,更無法接受的是,他不是賀宏志的親生兒子。即便賀宏志對他視如己出,可他終究是外來人員。
一個累贅。
沒有人這樣說過,可養母的每一句話好像都在強調這個事實。
“肉又漲價了,再這麼下去肉都吃不起了。”
“我兒子輔導班的錢你最好給我留出來,別又拿去做慈善。”
“養別人的種你倒是積極得很!你爸媽這兩年還能動彈,過兩年動彈不了,還不得指望咱倆養老,我在超市裡幹一輩子也就那麼點死工資,就咱倆這點積蓄,夠幾張嘴吃!”
養母嘴裡的那些柴米油鹽,是他愧疚的每一根稻草。
所以他在那個家裡小心翼翼,察言觀色,承包家裡所有家務,從不惹事,即便賀宏志的親生兒子欺負他,他也忍氣吞聲從不告狀。
從十歲就開始想各種賺錢的方法,蒐集同學喝完的飲料瓶子拿去賣廢品。他從小就長得好,很多女同學都喜歡他,知道他要瓶子,就會主動買很多飲料送給他,他拒絕了飲料,只要
瓶子。
甚至會在放學後,去周邊的小吃街和垃圾桶撿瓶子。就是那時候認識了陳家山,陳家山父母早亡,跟奶奶相依為命,跟他比起來,陳家山就像個野孩子,穿得破破爛爛就是個小乞丐,整天蹲在小吃街攤鋪前,等著搜刮別人吃剩下的東西。
或許是同病相憐,賀靜生將學校每天放學都會發的餅乾給了陳家山,沒想到那之後,陳家山就像小尾巴一樣跟在他身後,和他一起撿瓶子。
賣廢品一次多的時候能有一兩塊,少的時候就幾毛錢,他就這麼慢慢攢著。
攢了好久好久,終於攢到五十塊,他拿回家給養母,讓她買肉吃。零零散散的一把錢,全是一毛五毛一塊。
養母拿著錢,第一句卻是質問:“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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