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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siders)。羅納德記得戴安·蓮恩曾經送過自己一套欣頓的小說合集,作為禮物。

蹲在地上還沒拆包的紙箱裡翻了很久,終於找到了這本小說。他翻出來,聚精會神地看了起來,一種青春少年的氣息撲面而來。

半小時以後,羅納德匆匆翻完了小說,發出一聲哀嘆:“這他媽的寫的都是啥?”

小說的劇情不復雜。

在俄克拉何馬州的一個小鎮圖爾薩里,有兩幫敵對的青少年幫派。義大利裔的窮人孩子組成的“油頭幫(Greasers)”,和富裕的昂撒白人孩子組成的“公子幫(Socs,Socials的縮寫,原意是社交,引申為有社交生活的公子哥)。

公子幫有汽車開,有冰淇淋吃。油頭幫只能從褲兜里扣幾個美分的硬幣出來看場老電影。兩個幫派不知道因為什麼可笑的原因,勢同水火,一下課就開始捉對打架。

鎮上有個屬於油頭幫的孤兒叫“馬仔(ponyboy)”,他有個二哥叫“蘇打水(Sodapop)”,他們的大哥叫達雷爾(darry)。

馬仔和蘇打水不是他們的外號,而是他們沒文化的父親給起得真名。別笑,當時的俄克拉何馬就是這樣一個落後的地方,父親連給兒子起名的能力都沒有。

在花錢請了中學老師給大哥起了個像樣的名字以後,父親開始酗酒,對老二老三的名字就隨便來了。

小說是以馬仔做主角寫的,他們所在的油頭幫,和公子幫的一個外號“櫻桃(cherry)”的女孩在汽車影院看電影,馬仔和櫻桃有了交流。

這事被公子幫發現後,趁著馬仔和朋友強尼落單,把他們打了一頓,還要把強尼淹進噴水池溺死。

強尼用小刀捅死了一個公子幫的人。馬仔和強尼在另一個出身不錯卻和油頭幫混在一起的青年達利(dally,不是馬仔大哥)的幫助下,到外地的一個廢棄的教堂躲避。

之後教堂失火,強尼為了救孩子衝進教堂,被嚴重燒傷,死在了醫院裡。

馬仔覺得自己要聽從強尼的遺言,衝出這個沒有前途,內卷嚴重的地方。他開始寫作,於是寫成了這本“世外頑童”。

羅納德翻到書封底,上面寫著“第一次印刷,1967年4月”。

怪不得裡面的情節這麼奇特,原來是欣頓十幾歲上高中時候的作品。那個時候的阿美利加,還是小鎮青年的阿美利加。小鎮青年的價值觀才是官方和好萊塢推動的價值觀。

欣頓是嬰兒潮一代,那時候很多小鎮青年,紛紛湧入大城市尋找工作,開始了阿美利加歷史上最大的一波城市化程序。

種種小鎮青年的物質貧乏,講哥們義氣,憑武力決定資源分配的世界背景,現在的一代年輕人已經漸漸陌生了。

就在這部小說出版的那幾年,嬰兒潮正式結束。新一代的家庭平均子女數量大幅度減少,很多在生在郊區的白人中產家庭的孩子,已經離那個叢林社會般的青少年生態非常遙遠。

他們更熟悉的是電話聊天,在學校裡以興趣,而不是出生分類。充足的快餐崗位需求和相對減少的適齡青少年數量,讓工資上漲的足夠高。努力打工就可以拉平一些家庭背景帶來的經濟差距。

現在是一九八二年,嬰兒潮之後的第一代孩子,已經快高中畢業,這些新一代的少年,還會和欣頓當年描繪的情景有共鳴嗎?

反正這不是羅納德操心的問題了。

這部電影,聽尼西塔說科波拉非常看重,認為是女孩版的“小亂世佳人”,男孩版的“小教父”。有潛力獲得和當年“教父”兩部曲那樣的票房成功。

也許是剛才看了“世外頑童”小說裡那些充滿熱血的情節,羅納德一下子沒有任何睡意。從來睡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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