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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尋又餵給了對方一根士力架:“你說說看。”
趙老師趕緊又吃下了,他注意到,李尋似乎並沒有執著於知道當年的孩子在哪。
這對於趙老師來說是個好訊息,因為這說明對方和她母親並不是一夥的,兩個人的目的的確不一樣。
趙老師吃完了士力架,道:“我收過家長的紅包。”
“就這?”李尋瞬間沒了興趣。
“這些年前前後後加起來過10萬了。”趙老師補充道。
“這個事情的可辯解性太強。”
“這還能怎麼辯解?”
“既然是收紅包,肯定不可能是用轉賬的方式,肯定是給的現金,既然給了現金,能留下什麼痕跡嗎?你出去以後不認了怎麼辦。”
“可以錄音。我給你寫認罪書……”
“沒用,警察一來,你只需要說你是被迫承認,為了自救所以撒謊。”
趙老師:“我不是那樣的人。”
李尋說道:“我們先定一個標準,你這個把柄必須夠大,得有證據,我拿著證據,你得坐牢的程度。”
“收紅包,數額這麼大,對老師來說,是很嚴重的問題。”趙老師說道。
比這個?
李尋:“我媽涉嫌非法拘禁他人,還伴有了侮辱毆打等需要從重處罰的情節,你至少得說出一個跟這個判刑差不多的把柄,而且我拿著證據去舉報你,你會坐牢,只有這樣我才能相信你,我才會放了你。”
她認真地說道:“我是真的想放了你。我媽這把年紀了,我不想她坐牢。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我們是一夥的。”
趙老師能夠感覺到對方有些著急了,大概是因為時間時間的推移,她媽媽的這個罪行可能會變成非法拘禁他人致死。
他心裡也在糾結,有些東西藏在黑暗中,一旦說出來,很難收場。
而且,他也不能夠確定對方真的對她母親的事情一無所知,是真的想要一個保證母親不去坐牢的把柄,還是說這只是母女倆演的一齣戲。
兩個法外狂徒陷入了沉默。
地下室的黑暗中只能夠看到李尋的手機光線,她已經在網上開始搜尋水泥了。
她已經把主動權交給了眼前的人,趙老師咬了咬牙,最後還是開口說了。
“我曾經害死了一個學生。”
李尋抬起頭,既沒有覺得驚訝,也沒有批判瞧不起的表情,她就一句話:“我要證據。”
她的目標從頭到尾都非常堅定,她不在乎眼前的人是什麼樣的人。
趙老師第一次急了:“我去哪兒給你找證據,這種事情我還能留下證據嗎?”
“趙老師,從來都是你上課,今天我給你上一節課,從法律意義上來講,沒有證據的事情就跟沒有發生一樣。”法律事實又不是客觀事實。
“我看其他的兇手都有收集受害者東西的行為,或者寫日記,你沒有這些嗎?”
“沒有。”
李尋:“那你換個有證據的。”
趙老師說道:“你可以把我接下來這段話錄一個音,可以用來威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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