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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進尺,夠了啊。”
再不同意他馬上就走。
誰知豐成煜立刻道:“好,五年就五年。”
秦寶:“……”
有哪裡不對的樣子。
豐成煜表情便都沒變,看不出來是不是處心積慮挖了坑,還說:“五年時間,雖然時間比較短,但是對彼此來說算合適,到時候提前準備,家裡也比較容易接受。”
也是,結婚了還要離婚。
當初秦先生和榮女士從有不合的苗頭到正式離婚,足足拖了三四年,許棠舟的父母也是拖了好多年了。
秦寶勉強接受了,問:“……從什麼時候開始算?”
豐成煜:“結婚登記那天。”
“就不能假結婚,不登記?”心懷不軌的秦寶被刺激到,“還有,從今天算不行嗎?非得從登記那天才開始算?多浪費時間!”
“假的瞞不過去。”豐成煜抬腕看錶,“民政局離這裡不遠,現在過去登記應該來得及。”
秦寶臉一下子就紅了,不知道說什麼,只能指責:“我還沒想好呢,你怎麼這麼隨便,開口就是去結婚!”
豐成煜說:“我看你很急,這樣比較有效率。”
秦寶:“………………”
他竟無法反駁。
反正也是假定的,既然是契約那麼雙方都有權利表達。
於是秦寶鎮定略過豐成煜的提議,說:“也沒有那麼急。其它的
我還沒想好,你先說說你的條件。”
知己知彼百戰百勝,先看看他的再說。
豐成煜直接拿出一臺電腦:“稍等。”
秦寶:“……”
電腦螢幕上已經擬好了文件,是一份婚前協議。
先粗略掃一遍,裡面有幾l條要求看得秦寶眉頭緊皺。
【無論雙方工作多麼忙碌,都必須於每週一、三、五見面,若實在因工作脫不開身,則延至週末,一週待在一起的時間不少於三天,誰方便誰向對方靠近,不限地點。】
秦寶說:“我們又不熟,好像沒必要每週黏在一起長達三天吧?”
“不是黏在一起,出於穩妥考慮,前兩年我們相處的時間長顯得感情穩固,我可以更好地幫你,後期可以少一點。”豐成煜說,“你覺得不合適可以改。”
秦寶把【每週一、三、五】中的“三”刪除了,前面加了個“前兩年”,後面補了個【後三年每月見一次面】。
秦寶改完,問道:“這樣?我覺得這樣更合理。”
因為要一起看電腦,豐成煜側身湊過來了一些,英俊的臉頰靠得很近,秦寶繃著臉,馬上把身體移開了一些。
豐成煜看了秦寶改的,說:“暫定。”
秦寶指著螢幕:“還有這一條。”
【雙方關係續存期間,逢包括但不僅限於“生日”、“情人節”、“紀念日”、“節日”等重要日子,需見面並共同慶祝。】
秦寶:“情人節、紀念日也要慶祝?我們又不是真的,能不能免了?”
豐成煜:“你覺得不慶祝合理嗎?”
秦寶:“……”
以前父母也是每逢這些節日一起過的,最初出現不合端倪時,就是那年的情人節沒有一起過。
好麻煩,但還算有理。
秦寶:“……好吧。”
最後一條有異議的內容:【雙方有義務配合對方,出席任何類似“家庭聚會”的場合。若對方有工作場合需攜伴出席,雙方都有義務配合。】
秦寶:“你的意思是,如果你有什麼公務酒會我也得去?”
豐成煜道:“是,已婚身份有助於建立我的公眾形象,也能幫我省去不少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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