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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目指揮斬妖除魔戰隊的全體成員開始幹活,拆除營地,裝到空間袋裡,帶回到部落去。

大家都很忙,仙人們做最重最累的活,凡人則收拾一些塊頭較小的東西以及生活用具。

有狗和豬跑來跑去,動物們都顯得很興奮。

乍一看,感覺就像一夥即將搬遷的原始人類。

李恪站在空地上,擺弄剛剛找到的一株藥草。

妮雅站在旁邊,裡面低頭踢石籽玩,時而偷偷看一眼,有些很不自然的樣子。

李恪問:“幾天之後我就要離開,你願意跟我走還是留下?無論你怎麼選擇,我會都給你一些紫晶幣,讓你一輩子不必為生活擔憂。”

妮雅低聲說:“我想跟著你,直到天涯海角,永遠做你的女人,可是怕你扔下我獨自走掉,所以不敢問。”

李恪:“我要帶著你走。”

妮雅開心地笑了,抱著他的腰,不肯鬆開。

李恪:“你有沒見過金鳳凰,渾身散發出粉紅色光芒的那種,如果想看看,現在就可以去。”

她:“好啊。”

一分鐘之後,兩個人已經到了乾坤瓶內。

阿秋立即飛過來,在李恪面前撲騰,扇動漂亮的翅膀,伸出腦袋在他的褲腿上擦拭,顯得極為親熱。

妮雅:“哇,好漂亮的鳳凰,我想抱抱,可以嗎?”

阿秋聽懂了她的話,立即湊過來與她親近。

幾隻鹿和兔子過來,就在旁邊轉悠,一點都不怕人。

李恪伸出手,輕輕撫摸新長出來的鹿茸,卻沒有絲毫想要吃這東西進補的打算。

兩隻灰兔在他的腳旁邊轉圈玩耍。

阿秋突然大聲說:“你們要不要吃魚?我可以去捉來。”

妮雅驚愕地說:“鳳凰還會說話?太奇妙了。”

阿秋:“我是來自神界的金鳳凰,不僅僅會說話,還可以唱歌。”

妮雅:“唱一首給我聽聽。”

阿秋:“你牽著擔,我挑著馬,迎來日落送走朝霞,踏平坎坷成大道,走罷艱險又出發,又出發,啊——啊——”

李恪有些困惑,忍不住問:“你跟誰學會這首歌?”

阿秋:“在神界的時候,飼養員常常唱這歌,我聽會了。”

李恪:“你還記得神界的事嗎?快說給我聽聽,那邊景色怎麼樣?居民怎麼過日子?誰是老大?法律法治健全麼?治安狀況好不好?是否適宜居住?”

阿秋搖晃小小的腦袋:“你說的我都不太清楚,因為我住在一處結界裡,周圍全是別的金鳳凰,大部分是阿姨和大媽,它們生的蛋絕大部分被收走,據說要給那些天神吃,我唯一見過的人就是兩名飼養員,活動的空間就是養殖廠內部,從來沒有出去過。”

看來想透過鳳凰瞭解神界是不可能滴事。

可以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金鳳凰在神界的地位相當於人間的肉雞。

進入到部落所在的集鎮內,頭目帶領李恪在周圍轉悠,觀看周圍景物。

這裡有人口一萬二千餘人,仙人加上修士約有一千四百餘人,修為最高的也就是天仙初期,大部分是地仙境界。

房子都很大,但是基本全由木頭和石塊建築而成,工藝粗糙,簡單實用,裝飾性質的雕花和圖案全都非常粗獷,像是業餘工匠所為。

沒有城牆,這是因為在仙界建築任何工事都屬於無用功,既擋不住仙人,也阻擋不了妖精和怪物。

房屋周邊就是廣闊的田野,種植了許多莊稼,主要是小麥和水稻,此外還有一些菜園和果園。

路上遇上的男人往往不穿上衣,只在腰間圍一片獸皮,或者穿一條由布製成的大褲衩,少數人則全身赤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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