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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樣真實的幻境嗎?感覺很沒道理。

當然,這是仙界,一切皆有可能。

李恪問《死魂曲》:“怎麼才能離開這裡?”

書本回答:“不知道,你先到處轉悠看看,如果感應到什麼,我會發資訊給你。”

周圍的人全都穿了古代漢服,穿了人間地球近代服飾的李恪身在其中,感覺有些格格不入,鶴立雞群。

一名面龐白淨、明眸如水的少女走過來,笑嘻嘻地說:“大哥哥,我的狗狗走丟了,你看到過嗎?是一隻皮毛黑白相間的小花狗。”

李恪就算再怎麼緊張,也無法做到不理睬這個小妞兒,只好回應:“沒看到,不過我會留心,如果接下來發現它的話,我會來找你。”

少女:“我的狗名叫格格,我叫阿花,對面的飯店是我家開的,歡迎你來。”

李恪抬頭看了看,發覺一家規模較大的飯店,上面的牌匾上有‘雅敘居’字樣。

他說:“這裡是什麼地方?”

少女:“此地名為無夢城。”

他:“誰是城主?”

少女:“不知道,可能沒有吧。”

他:“我可以摸你的手嗎?”

因為想知道這人是不是真的。

少女羞澀地一笑,轉頭看了看四周,然後伸出白嫩細膩的手。

兩隻手接觸到一起,李恪感覺柔軟而溫熱,很舒服,與記憶裡小妞的纖纖玉手完全一樣。

這個到底是不是幻境。

少女輕輕抽回手,小聲嘀咕:“我已經訂親了,不過我很樂意與你做朋友,因為你看上去很可愛,如果把臉上的鬍鬚剃乾淨,會更招人喜歡。”

李恪:“多謝你這麼說。”

少女:“我要繼續找狗狗去,再見。”揮揮手之後蹦蹦跳跳跑遠了。

李恪看著可愛的背影悵然若失。

此後掉過頭,沿著來時的路徑走過去,期待能夠離開這裡,回到外面去。

走出很遠,大概有一公里左右的樣子,仍然在街市當中,未曾離開。

周圍的人全都步行,沒有誰在飛,所以他也沒有飛,因為不想顯得太另類。

儘管他身上的衣服與眾不同,卻也沒有誰特別對他留意。

來到一處集市當中,周圍非常熱鬧,到處都是人,擺攤的小販挺多,炸油條和油煎包的味道聞起來很誘人,還有做烤臭豆腐的,烤肉串的,買胭脂水粉和頭飾的,甚至還有耍猴戲的。

李恪收縮抗體罡氣的防護面積,只是擋在身體周圍兩寸左右,以免佔道太多。

一隻少了一條腿的乞丐爬過來,擋住了去路,伸出一隻破碗,有氣無力地說:“老闆,行行好,我快要餓死了。”

李恪拿出十枚紫晶幣,放到乞丐碗裡。

以仙界內的物價水準,這些錢省著點花的話,足夠乞丐維持幾年的生活用度。

李恪繼續往前走,沒出去多遠,聽到身後傳來慘叫。

“殺人啦,搶劫啊!”

回頭看過去,發覺幾名壯漢正分散跑進各個巷子內,再也看不到,而可憐的乞丐則躺在血泊當中,肚皮和胸膛上有兩個大洞,血如泉湧,破碗被徹底砸爛,紫晶幣不知去向。

李恪長嘆一聲,搖搖頭繼續往前走。

沒多久,一夥有些道行的人圍攏過來,氣勢洶洶地擋住了路徑。

當先一名胖大漢子怒氣衝衝地說:“你給乞丐許多紫晶幣,導致乞丐被人謀財害命,你是罪魁禍首,現在我們要拿你回去懲治。”

李恪:“這是什麼道理?行善難道有罪?”

胖大漢子:“斷定是否有罪,關鍵在於看行為造成的後果。”

李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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