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中之鷹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五百二十八章幻境,狂神演義,雨中之鷹,官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有這樣真實的幻境嗎?感覺很沒道理。
當然,這是仙界,一切皆有可能。
李恪問《死魂曲》:“怎麼才能離開這裡?”
書本回答:“不知道,你先到處轉悠看看,如果感應到什麼,我會發資訊給你。”
周圍的人全都穿了古代漢服,穿了人間地球近代服飾的李恪身在其中,感覺有些格格不入,鶴立雞群。
一名面龐白淨、明眸如水的少女走過來,笑嘻嘻地說:“大哥哥,我的狗狗走丟了,你看到過嗎?是一隻皮毛黑白相間的小花狗。”
李恪就算再怎麼緊張,也無法做到不理睬這個小妞兒,只好回應:“沒看到,不過我會留心,如果接下來發現它的話,我會來找你。”
少女:“我的狗名叫格格,我叫阿花,對面的飯店是我家開的,歡迎你來。”
李恪抬頭看了看,發覺一家規模較大的飯店,上面的牌匾上有‘雅敘居’字樣。
他說:“這裡是什麼地方?”
少女:“此地名為無夢城。”
他:“誰是城主?”
少女:“不知道,可能沒有吧。”
他:“我可以摸你的手嗎?”
因為想知道這人是不是真的。
少女羞澀地一笑,轉頭看了看四周,然後伸出白嫩細膩的手。
兩隻手接觸到一起,李恪感覺柔軟而溫熱,很舒服,與記憶裡小妞的纖纖玉手完全一樣。
這個到底是不是幻境。
少女輕輕抽回手,小聲嘀咕:“我已經訂親了,不過我很樂意與你做朋友,因為你看上去很可愛,如果把臉上的鬍鬚剃乾淨,會更招人喜歡。”
李恪:“多謝你這麼說。”
少女:“我要繼續找狗狗去,再見。”揮揮手之後蹦蹦跳跳跑遠了。
李恪看著可愛的背影悵然若失。
此後掉過頭,沿著來時的路徑走過去,期待能夠離開這裡,回到外面去。
走出很遠,大概有一公里左右的樣子,仍然在街市當中,未曾離開。
周圍的人全都步行,沒有誰在飛,所以他也沒有飛,因為不想顯得太另類。
儘管他身上的衣服與眾不同,卻也沒有誰特別對他留意。
來到一處集市當中,周圍非常熱鬧,到處都是人,擺攤的小販挺多,炸油條和油煎包的味道聞起來很誘人,還有做烤臭豆腐的,烤肉串的,買胭脂水粉和頭飾的,甚至還有耍猴戲的。
李恪收縮抗體罡氣的防護面積,只是擋在身體周圍兩寸左右,以免佔道太多。
一隻少了一條腿的乞丐爬過來,擋住了去路,伸出一隻破碗,有氣無力地說:“老闆,行行好,我快要餓死了。”
李恪拿出十枚紫晶幣,放到乞丐碗裡。
以仙界內的物價水準,這些錢省著點花的話,足夠乞丐維持幾年的生活用度。
李恪繼續往前走,沒出去多遠,聽到身後傳來慘叫。
“殺人啦,搶劫啊!”
回頭看過去,發覺幾名壯漢正分散跑進各個巷子內,再也看不到,而可憐的乞丐則躺在血泊當中,肚皮和胸膛上有兩個大洞,血如泉湧,破碗被徹底砸爛,紫晶幣不知去向。
李恪長嘆一聲,搖搖頭繼續往前走。
沒多久,一夥有些道行的人圍攏過來,氣勢洶洶地擋住了路徑。
當先一名胖大漢子怒氣衝衝地說:“你給乞丐許多紫晶幣,導致乞丐被人謀財害命,你是罪魁禍首,現在我們要拿你回去懲治。”
李恪:“這是什麼道理?行善難道有罪?”
胖大漢子:“斷定是否有罪,關鍵在於看行為造成的後果。”
李恪: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