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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餚就吃,也不管怎麼鼓搗出來的,
稍後,確定了方向,再次啟動傳送陣。
朦朧加恍惚中,也不知飛了多少公里,反正是很遠的距離。
這一回倒是差不太多了,隔著可能有兩百來公里的距離,從高空中看到了遠方一些圍牆,以及金光閃閃的巨大宮殿。
從冊封卷軸裡所到得的資訊看,那裡應該就是靈霄寶殿的外城了。
當年刀法教授到了天庭當差幾十年,始終沒機會進入靈霄寶殿內城一趟,想來頗為遺憾,由此也可知,這個寶殿到底有多大。
考慮到其中還有結界或者別有洞天,真實的空間必然還會更大。
得多少大神和僕從才能夠填滿這樣的一片區域,想來其中必定空蕩蕩的。
棉花糖說:“主子,那裡肯定是靈霄寶殿了。”
李恪:“看上去像是還很遠,不過對於我的傳送水準而言,已經很不錯啦。”
阿秋說:“可能還有兩千多里。”
李恪愕然:“不會吧,看著沒這麼遠啊。”
阿秋:“在天庭,視野會受到種種影響,導致觀察到的情況失真。”
李恪:“那豈不是要飛一整天。”
棉花糖:“可能需要三天,因為距離靈霄寶殿越近,就會感覺到速度越慢,這是一位老前輩告訴我的。”
李恪:“怎麼這樣?太奇怪了。”
阿秋:“天庭就是這麼奇妙。”
棉花糖:“主子,如果你帶著人或者神,就會在南天六被守衛檢查出來,然後扔回下界去。”
李恪:“這個我此前已經知道了,所以沒帶。”
棉花糖:“現在是繼續飛還是再傳送一次?”
李恪:“飛著去吧,反正也不著急。”
棉花糖:“途中也許會遇上宅院,可以上門去做客,在天庭,絕大部分神都非常好客。”
李恪:“如果我幾年都看不到一個同類,我也會非常好客。”
棉花糖:“主子,要不要吃些肉再走。”
李恪:“算了,這些動物都蠻可愛的,我實在不忍心吃它們。”
棉花糖:“其實它們並不介意被你吃,而且還很樂意。”
李恪:“在人間地球上,我就不吃狗肉,因為狗是人類的親密朋友,但是現在,這裡的動物居然如此聰明,實在不忍心吃掉它們。”
棉花糖:“你會捱餓的。”
李恪:“天庭的魚不會說話吧?”
棉花糖:“確實不會,而且很笨。”
李恪:“咱們吃魚和蝦去。”
河流和溪流都很多,不時看到池塘和小湖泊,想抓魚是非常容易的事,從天空中看下去,可以清晰地見到魚兒在水中游動,其中一些個頭非常大。
阿秋承擔起這一任務,它像魚鷹一般,低著頭飛下去,準確地衝到水面上,用利爪逮住一條約六公斤重的魚,然後用嘴啄住另一條,轉而飛回來。
李恪在天空中憑著強大的念力很輕鬆地將魚處理好,然後以三昧真火將其燒烤至微黃,這一過程當中新增了一些早已經配製好的調料,然後兩條美味的烤魚製作完成。
麒麟喜歡吃生食,阿秋同樣如此,所以只有李恪在天空中享受烤魚,這兩位跑到下面的池塘裡去玩水並且抓魚吃。
半個時辰之後,大家都飽了,於是繼續上路。
李恪想要飛得快一些,於是召喚出焚天大缸,將阿秋和棉花糖弄進翻天盒內,讓大缸噴出烈焰,推著自己飛行。
這麼幹果然有非常好的效果,速度提高了約六倍。
只是聲勢有些過分浩大,顯得不夠低調。
焚天大缸噴出的尾焰長達三千多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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