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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輛車的消失,並沒有引起幹烈宗和解平生兩個人的警覺,反而因為經誠的一番話,把開車的動作停了下來,問道:“你知道這種地方?”

“當然知道。”經誠笑著答了一句。但是他不再猶豫,插在大衣兜裡的右手再次拔出來時,已經將手槍抽出。他用的是左輪手槍,也是一把老槍。

民國初期,左輪在中國是非常流行的,甚至在早期可以說就是左輪手槍的天下,因此民間的左輪手槍很多。你要想憑著這種槍去查人?那幾乎是痴心妄想。

其實到了現在這個年頭,民間依舊有著大量的左輪,軍中也有,不過現在專業人士更加流行的是擼子。

經誠的這把槍,是韋伯利左輪,彈容量六發。用現代的眼光看,射程也近,火力不足,缺點一大堆。不過這都不是問題,左輪手槍最優秀的從來不是火力和射程,而是它的可靠性。從不卡殼,即便是出現啞彈,也只需繼續扣動扳機就好。

這種槍的聲音不算大,在擊發後,會發出略微尖利的“啪”的一聲。不過現在這個環境,就算是槍聲大點也沒關係。

經誠抽出手槍的一瞬間,他能夠看出車內兩個人的錯愕。但也就如此了,經誠沒有給對方換表情的時間,便已經對著他們連續的扣動了扳機“啪啪啪……”的六聲槍響在一秒多的時間,就已經密集短促的消失。

擊中對方心腹要害,以及腮幫,脖頸等等的地方,飛濺的血花在近距離也迸濺到了經誠的臉上。但是他沒有介意,六槍打完,他一邊檢視了一下兩個人的傷勢,一邊從左側衣兜裡拿出了一包紙袋裝著的白色粉末,扔在了兩個人座椅中間位置的腳下。轉身快步朝著停車場的另一頭而去。

經誠沒有跑,但是走的很快,而且也不再觀察四周的情況,因為那樣做是徒勞的。如果真的有人看見了這一切,你轉頭四下打量,反而會把自己的臉孔,讓人看的清晰。是以這種觀察是完全沒有任何意義的。他一邊走一邊已經把大衣脫了下來,然後用大衣抹了抹臉,不讓臉上的血跡流到裡面的西裝上就夠了。而後將大衣反過來,裡子朝外捲成一個卷。

在經誠和目標二人搭話的時候,裘聖中就已經發動了汽車,只不過沒有打大燈。在槍聲響起的那一刻,裘聖中就開始將車子往中間開去,這樣能夠縮短經誠的移動距離。果然,就在經誠把大衣捲成一卷的時候,人和車已經到了一起。經誠直接開啟後門坐了上去,道:“走吧。”

裘聖中腳下加了下油門,車子在五秒鐘內,已經開出了停車場,一轉彎不見了蹤影。

莫聲自從發出了訊號,也就是點了支菸的動作後,就再次返回了自己的車裡,靜靜的看著這一切,他看到了那輛普通車子開走消失在視線裡,也看到了經誠開槍射殺兩個目標,並且很快的上車撤離了現場。

莫聲根本也不著急,在對方的車子開出停車場後,他才開始駕駛自己的汽車,也往停車場外面開。遠遠的墜在裘聖中的車後,一直朝黃山區開去。他一路幫著前車觀察著後面,沒發現任何尾巴,就已經知道,這事已經成了。

二十分鐘後,在黃山區一處小別墅裡,莫聲和裘聖中已經倒了幾杯酒水,卻並不喝,反而點了一支菸坐在了沙發上。

經誠則是一進屋,就把大衣扔在了壁爐裡,然後到了洗手間洗漱了起來。不過等他洗完臉照鏡子的時候發現,西裝上雖然沒有血跡,但是裡面的白襯衫領口下方一點的位置,有一小滴鮮紅色的圓點。

經誠無奈的將衣服脫了下來,拿在手裡看了看,果然,就是襯衫上有一滴血跡,剩下的西裝和領帶上,竟然半點沒有。不得不說這一滴血跡飛濺的很巧妙。他只能光著膀子重新走了出來,將襯衫也扔在了燃燒的壁爐裡。

裘聖中看了後,道:“怎麼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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