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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琴琴買了一件連衣裙,花了1200多元。
琴琴因為工作需要,對於形象還是很重視,但是,她不想引起家庭糾紛,所以每次都撕了價籤,婆婆問起也說都是幾十塊的淘寶貨。但那次,她撕了價籤卻忘了購物袋裡的小票。婆婆翻到了,看到1200的價格,眼睛都直了,破口大罵,說這是什麼敗家婆,一個女人居然敢穿這麼貴的衣服,這不是發浪不要臉是什麼?
說著說著,婆媳倆就吵架,然後抓扯。
抓扯中,老公又打了琴琴幾耳光,這一次,打得狠了。不但如此,老妖婆趁機撲上來,幾乎把琴琴的臉都抓爛了,好幾天沒法見人,公司同事問起,只好說是家裡的貓發瘋了。
這一次,琴琴還是忍了。
幾天後,那條裙子不見了(打架後琴琴就掛在衣櫃裡,還沒穿過)。
琴琴急了,追問,母子倆都說不知道。
後來,某一次婆婆的外甥女來玩,身上正好穿了這條裙子,還一疊連聲地感謝表嫂,說表嫂送的裙子真漂亮。
這一次,琴琴學精了,沒有吭聲。
第二天,琴琴就買了一套六千多元的護膚品套裝回來,還特意告訴婆婆老公價格,標籤都給看了。
當然,母子倆又是一頓瘋狂辱罵。
這一次,任憑他們母子怎麼辱罵,琴琴都沒有吭聲,當然也避免了捱打。
三天後,護膚品不出所料地消失了。
琴琴直接報了警。
六千多元的東西,當然可以立案了,然後,琴琴的婆婆和外甥女都進了一趟拘留所,而且琴琴無論如何不肯諒解,一口咬定是她們偷的。
本著和稀泥的原則,這種家庭內部一般是無法受理的,但是,琴琴拿出了前幾次被打的傷情鑑定,一口咬定這對母子要合謀殺死自己。
偷竊到謀殺,這事情就沒法私了了。
琴琴這次是鐵了心。
我怎麼都要噁心你們一回。至少,讓你們留下案底。
婆婆被拘留了十幾天。
左鄰右舍,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離婚,當然成了定局。
而且是琴琴主動提出來的。
二人沒房子沒什麼財產,一下就斷了個乾乾淨淨。
孩子,跟了琴琴。
正因為婆婆留了“盜竊”的案底,老公又涉嫌暴力(謀殺),所以,琴琴根本沒怎麼費勁就把孩子撫養權拿到手了。
琴琴說:“……我決定離婚的那一刻起,就發誓一定要給他們一個教訓。哈哈,一想到老太婆被拘留的場景,我就覺得爽呆了……我這一輩子從來沒有這麼爽過。哈哈哈,你們知道嗎?我以前一直怕那渣男不要我,怕他不結婚,於是,這麼作踐了自己兩三年,現在,終於才知道自由原來這麼可貴,離婚後原來這麼爽……”
“我把小孩送到託兒所,再請了個鐘點工接送,花錢比老妖婆在的時候少多了,母子生活質量還大大提高了。哈哈,你們說,男人存在的意義何在?我以前真是個傻比……我如果能穿越回去,我第一件事情就是找到三年前的自己狠狠地扇幾十耳光,把那時候的我打醒……”
肖蠻蠻竟然也覺得很爽。
真的。
對付這樣的人,不給他們一個教訓,哪怕離了婚,後來每每想起也是意難平啊。
可現在。
大家都爽了。
琴琴說:“客觀地說,在老妖婆沒有來帶娃之前,渣男已經有所改善了,也找了工作,下班就回家幫著帶孩子,節假日也整天帶孩子,開始有點父親的樣子了,我以為我終於把他板正了。卻不料,老妖婆說她兒子辛苦主動要來帶孫子,當時我們都還很高興。但一來,災禍就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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