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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蠻蠻悚然心驚:是哦,張王為的是千秋萬代基因永存。問題是,張張一個人就滅了他的全部,甚至包括他本人。可以說,無論張張知不知道全部的真相,對張王是絕對沒有半分父子之情的。這樣的基因存續又有何意義?
“張張這麼做,其實我特別能理解,在孤兒院長大,孤僻壓抑,長時間的殘酷競爭,導致心理變態,內心一直藏著一股毀滅性的火焰,一旦遇到合適的機會,這團火焰足以摧毀周圍的一切。”
“所以呢?”
“所以,為人父母者不能生而不養!要麼不生,但凡生了就要給孩子很多很多愛,免得孩子長大了變態!”
“……”
“要給孩子很多很多愛,父母自然就不能離婚。很簡單,離婚,受影響最大的就是孩子。比如,父母有一千萬,如果不離婚,這一千萬基本都是這個孩子繼承;可要離婚了,父母一人分五百萬,然後,父母各自再婚,再生,這個孩子可能一百萬都分不到了,甚至因為父母的偏心一無所有了。你說,這是不是很不公平?”
某人語重心長:“你看看各項公佈的調查資料就知道了,許多離婚後的人別說分遺產給孩子了,撫養費都不按時給或者壓根就不給的。所以,大人離婚,孩子受害。對了,就像你以前的那個同學是吧?離婚後,那個男人伍佰元一個月的撫養費都不給是不是?你看,孩子這樣多慘啊……”
肖蠻蠻不以為然:“那離婚前,就先把800萬分給孩子,兩個大人一人一百萬,或者兩個大人一毛不分,乾脆淨身出戶各自滾蛋。”
某人:“……”
某人再一次揪住了她的耳朵:“肖蠻蠻,你的領悟力這麼低了嗎?我的意思是結婚的時候萬萬要慎重,這樣才不至於導致倉促的離婚!”
離婚才剛當機立斷,說離就離;但是,結婚,萬萬要慎重。
結婚慎重,比離婚慎重更加重要一萬倍。
就像籤合約,你一定要逐條逐款看清楚看懂了再籤,否則,後面再去撕比毀約,那就非常麻煩甚至要傷筋動骨了。
結婚證,何嘗不是一紙漫長的合約?而且,這合約還沒有什麼黨方面的保障條款,也不給你什麼不可抗力的機會。
相比別的合約,結婚證,簡直風險更大責任更大,更應該事前逐條稽核。
“我是考慮清楚了才結婚的。所以,不存在以後忽然又後悔了什麼的。肖蠻蠻,我預設你也是考慮得一清二楚的了,所以,我倆要忠實地執行這個合約最少一百年!人家有理想的企業都是立志要打造百年企業,那麼我們也得有點志氣,爭取打造個百年合資公司(婚姻),在這一百年之內,誰也不能違約,不能拆臺……”
“一百年之後呢?”
“一百年之後再看情況要不要續約唄。”
肖蠻蠻索性匍匐在枕頭上,嗚嗚嗚的。
忽然覺得壓力好大啊。
她忽然爬起來,瞪著他:“哥們,你有點奇怪啊,你為什麼沒事東想西想?”
“什麼叫沒事東想西想?”
“你想這麼多幹嘛?”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所以,必須把未來可能發生的事情大致考慮進去,想出應對的方法。制定好規則,都在規則範圍內行事,基本上就無大礙了。”
他又補一句:“嗯,這個約法三章,基本上就是一個家庭的大致框架了。按照這個原則行事就差不多了。明天我整理一下,列印出來,我倆簽字蓋章,這叫先小人後君子,防患於未然,懂不?”
天啦!
千萬不要和五個博士(學位的人)結婚,真的,他可能見到你第一面的時候,不但把你們孩子的名字想好了,甚至把你們孩子要讀什麼小學中學,長大了要買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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