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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吵得極其鬱悶,沒好氣道:“大哥,我只是隨口說說而已,不是真的想買車,我根本就不喜歡開車,只喜歡使喚別人給我當司機,出門找停車位煩死了,而且我愛喝酒,輕則違規,重則交通事故,搞不好哪天就被你親手抓進交警大隊了。行行好吧,以後再也不說你壞話了。”
梁澈失笑,歪到床上,湊近她耳邊問:“女人是不是都喜歡男人給她買東西?我想讓你高興還不行嗎?”
蘇善瞅瞅他:“梁警官,你說反了,應該是男人喜歡一個女人呢,就會不自覺的想給她買東西,你現在已經遲了,而且還吵到我休息,罪加一等。”
梁澈聽得眉眼舒展,不由放軟了聲音:“那麼為了減刑,更應該亡羊補牢了,你不去的話我就自己挑一輛送你,算是結婚週年的禮物,好不好?”
……結婚紀念日還有大半年呢。
蘇善真怕他這樣,情急之下把心裡話說了出來:“求你了,千萬別,我可還不起,昨晚那些包,最便宜的一萬多呢,我一個半月的薪水就這麼沒了,買車得還多久啊,降低生活品質,殺了我算了。”
聞言梁澈愣住,明白過來她的意思,臉色漸漸沉下。
“跟我算這麼清楚呢。”他低聲冷笑:“不識好歹的東西,疼你也是白疼,又窮又摳,沒錢就別還了,我可看不上你那樣兒。”
蘇善聽見自己被罵,抓起枕頭丟過去,梁澈已經走了,“砰”地把門關上。
第30章
認真算來,梁澈沒有追求過異性,用禮物討對方歡心這種事情於他來說非常陌生,他沒有這個意識。而蘇善又特別奇怪,一方面極度虛榮,愛漂亮,愛打扮,會用一個月的薪水買一件衣服或者鞋子,只要她喜歡;可另一方面,她對男人的殷勤沒有絲毫虛榮心,任何當眾示愛的行為,送花、送禮、慶生、求婚,都讓她覺得俗不可耐,肉麻至極。
前年她生日,在外面吃飯,商紹安排了驚喜,吃到一半,餐廳燈滅了,眾多朋友推著蛋糕出來,高唱生日快樂歌。
蘇善當時尷尬又僵硬,強顏歡笑著,被迫戴上傻缺似的紙皇冠,許願吹蠟燭時簡直像要了她的命。
梁澈覺得奇怪,問她這種時候不是會感動得熱淚盈眶嗎?
“感動個屁,”她起了一身雞皮疙瘩:“我的天吶,剛才餐廳裡所有人都在看我,太特麼丟臉了。”
她無法享受被人圍觀的羅曼蒂克,也不喜歡朋友們變成配角來給她捧場,越是珍貴的體驗,留在私下裡和親密的人分享就好,不用拿到大庭廣眾給路人觀看。
所以他們連婚禮都沒辦。
而現在嘛,梁澈想,既然她怕矯情,怕做作,那就索性做給她看吧,最近總被她氣得不行,也該是時候反擊了。
於是第二天,蘇善在公司開始收到莫名其妙的快遞,一個下午接三四次電話,下樓,過門禁,到前臺取件。
都是些小東西,香水,口紅,耳墜,包裝非常精緻,一看就是男人取悅女人送的禮物。
蘇善在同事和前臺小姐八卦的目光下如芒在背,硬著頭皮反覆下樓,心裡暗暗爆粗。
終於熬到傍晚下班,從公司大樓出來,沒想到竟然看見梁澈的車子停在路邊,天殺的,這也算了,他居然當著大家的面下車,捧著一大束玫瑰花,帶笑的雙眸暗藏幾分看戲的狡黠,邁著長腿朝她走近。
蘇善恨不得立刻找個地洞鑽進去。
天吶,天吶。
她埋頭直直地往前走,假裝看不見,假裝不認識,周遭駐足打望的人已經開始交頭接耳,低聲議論,她抬手遮擋眉眼,加快腳步,這時就聽見梁澈那個混蛋喊了聲:“善善!”
“……”
他擋住去路,遞上玫瑰,明明很懶散,卻裝作溫柔的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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